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时评  >  每日论谈

【丝路话语】孙卓案嫌疑人被建议量刑5年,缘何“轻”声一片?

 2022/06/16/ 11:17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陈广江

  陈广江

  6月14日,电影《亲爱的》原型之一孙海洋在网上晒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孙卓被拐案的嫌疑人吴某龙被建议判处5年有期徒刑,引发网友关注。6月15日,孙海洋告诉媒体记者,他认为对嫌疑人的量刑建议过轻,并准备对嫌疑人提起民事诉讼,索赔500万元以示惩戒。(6月15日极目新闻)

  人贩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孙卓案就很难画上句号。令很多人难以理解的是,检察院给出了5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对另一名涉嫌窝藏、包庇罪的嫌疑人吴某光,检察院给出了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一时间,量刑建议饱受质疑,“太轻”的声音响彻整个网络。

  量刑建议为何如此之“轻”?其实,这牵涉到罪名适用的问题。建议书说得明白,吴某龙触犯的是《刑法》中的拐骗儿童罪,而非拐卖儿童罪。拐骗和拐卖,虽一字之差,但这两个罪名在犯罪目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诸多区别。以量刑为例,拐骗儿童罪最高可判五年,而拐卖儿童罪量刑五年起步,最高可判死刑。

  意外、失望之余,孙海洋咨询律师后得知,检方也是依法建议量刑,因为警方没有查到吴某龙存在拐卖的罪行,只是确认了拐骗罪行,根据现有法律只能如此量刑。因案发时间久远,相关证据灭失,警方难以查证,这并不奇怪。而刑事指控以证据为核心,检方建议量刑5年已是拐骗儿童罪的最高刑罚,无需苛责。

  尽管如此,孙卓一家及公众依旧意难平。拐走一个孩子,必然给父母及家庭造成巨大伤害,犯罪性质和社会影响都非常恶劣,本案嫌疑人吴某龙拐走孙卓及另一名孩子长达14年,用“罪孽深重”形容恐怕并不为过,理应依法严惩。若嫌疑人最终只是吃五年牢饭完事,恐怕不符合公众朴素的正义观,不符合社会对司法正义的期待。

  种种迹象显示,孙卓更像被拐卖的,只是现有证据不足。对受害家庭来说,拐骗和拐卖所造成的巨大伤害和严重后果是一样的。有律师就认为,拐卖儿童罪不分拐骗和拐卖,只要拐骗之后孩子被卖,都应算在拐卖儿童范畴。孙海洋也称,想联合人大代表推动立法,增加对拐卖妇女儿童的惩处力度。从司法实践看,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这个基调,这些年来从未改变。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通过立法提高拐骗儿童罪的量刑幅度,也应提上议事日程。总之,无论拐骗还是拐卖,都要依法出重拳打击。

  当然,舆论不应干预司法乃至“绑架”司法,但如何让公众在每一个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是不可回避的司法课题。越是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越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独立办案,加强公检法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并结合案件实际进行释法说理,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人贩子要为其罪行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经济代价,这条罪恶链上的每一环也不能放过。“孩子被拐卖后,怎么上的户口,怎么入的学,这期间的相关人员该负什么责任,我也会追究。”孙海洋所追究的问题,也是一道不可回避的必答题!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