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江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6月1日发出倡议,网络直播平台不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征得其监护人书面同意;逐步建立安全可信的大额提醒、身份验证等防止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充值打赏的技术保障措施。(6月1日新华社)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新法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这种情况下,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出的上述倡议,是配合新法实施、加强行业引导、促进行业自律的具体措施之一。从舆论反应看,网络直播向未满16周岁的孩子说“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据介绍,已有超50家网络直播平台和MCN机构响应倡议。
民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今天,“不满16岁不得开网络直播”终于照进了现实,这一规定是对未成年人直播乱象的釜底抽薪,体现了源头管控、标本兼治的治理逻辑。
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法律长出“钢牙利齿”,真正“咬”到不守规矩的直播平台和经营者的“痛处”,才能形成有效震慑。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谨防直播平台在流量思维下搞变通、打折扣。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平台,尤需严惩。
有了他律,平台更需自律。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已经进入了新阶段,对网络平台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试点上线两年多的“青少年模式”为例,据报道,当前多款直播、视频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仍存在诸多漏洞,亟待进一步优化、升级。
需要指出的是,家长在预防青少年沉迷网络、杜绝16周岁以下孩子开直播等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无可替代的责任。总之,让网络直播放过孩子们,需要各方形成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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