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
近日,教育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开展2020年至2022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各地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6月24日中新网)
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国家有关方面已出台不少监管措施。以2019年为例,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上述三部委与公安部又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从现有的顶层制度机制设计来看,校园食品似乎已经放入“保险箱”。
但从公开报道来看,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仍然多发。有监测显示,2019年1-11月,涉及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案例就有40余个。今年上半年,大部分学生因疫情没有到校上课,但返校复课后,6月份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某中心小学疑似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河南商丘市虞城县部分学生在学校午餐后发生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
这说明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仍存在某些短板。就此而言,四部委联手出台上述《行动方案》很有必要。《行动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规定了重点任务,明确了主要措施,包括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模式等,可以说是一部“监管大全”。
尤其是《行动方案》要求各地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表述彰显出国家有关部门对待校园食品安全的态度与决心,即监督力度再“升级”,惩治力度再“加码”。这显然是公众最希望看到的一种监管态度,因为校园食品更为特殊,更要有安全保障,再严格的监管措施也不为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道理,很多人应该都懂。而校园食品应该更安全,因为从供给角度来说,校园食品采购、加工、出售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外部监管监督的难度相对较大;从消费角度来说,校园食品的消费群体主要是未成年人,这一群体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弱,只有加强食品监管才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
在笔者看来,“各地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释放出两层意思,其一,各地有关部门针对校园食品安全要主动作为、提前作为,力争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二,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 ,也就是说既要做到全面、深入监督检查,也要做到高频率监督检查,目的就是不给问题食品在校园出现的机会。
“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意思是,对已经发现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对责任人从严从重惩罚,或者说顶格处罚,以最大化发挥法律的惩治力、震慑力。如果各地都能做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严惩重处”,应该说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概率会大幅度降低。
如果能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进行最低限度的量化,比如每月至少检查多少次,更有利于基层监管部门把握政策“火候”。假如能对“严惩重处”依法提出明确要求,便于基层执法部门准确裁量。换言之,无论是监督检查还是严惩重处,只有规定越详细,执行才能更到位。期待各地围绕《行动方案》制定实施细则。
相关新闻
- 2020年05月13日【丝路话语】“刷脸进校园” 错在乱收费
- 2020年04月17日开学复课后校园管理要讲科学
- 2020年04月15日【地评线】将校园健康安全防线铆得再实一些
- 2019年12月30日扎实做好校园足球推广工作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