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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口罩搭售侵犯消费者权益,该罚!

 2020/03/09/ 19:36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江德斌

  江德斌

  疫情防控期间,市民“一罩难求”,在市区能买到口罩的药店也不多,然而海口诺和优药品超市有限公司却给市民设置“门槛”:想买口罩时先买满50元的药品。据介绍,有市民来电反映,琼山区中山南路诺和优药品店要求购买50元的药品才能购买口罩,口罩按照2元一个销售。该市民认为该店捆绑销售不合理。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对该药店处罚没款5036元。(3月9日《南国都市报》)

  眼下口罩非常难买,不仅价格上涨,还面临供需失衡。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商家占据绝对主动地位,往往能够挟口罩牟利,搞出一些不合理的规定。此次被曝光的药店,采取口罩捆绑销售模式,将口罩作为交易筹码,逼迫市民买足50元药品再搭售口罩,实则属于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理应予以纠正和处罚。

  据调查,该药店所销售的口罩并非销售商品,乃是该店购买发放给员工防护自用的,不对外出售,属于营业员私自出售,但其搭售行为属实,加上药店经营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按照海南省规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明码标价、经营口罩时强制搭售药品,应依法从重处罚,因此,该地监管部门一并予以罚没款5036元,以示警告。

  市场监管总局此前发文明确,此种强制搭售属于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应予以从重从快从严查处。需要看到的是,各地商家搭售口罩的情况屡屡上演,监管部门也查处公布了一些典型案例,比如“捆绑销售消杀用品,河北唐山一药店被处十倍罚款”、“卖口罩搭售其他商品,上海一公司被立案调查”等。

  在疫情防控期间,口罩变成生命安全防护之物,激发出大量非正常需求,仅靠市场调节是不够的,需要政府采取控制手段,平抑价格、保障供应。商家为牟利而采取口罩搭售模式,令消费者被动增加防护成本,部分消费者无力承担,只能被迫放弃购买,导致身体暴露在危险中,不利于整体疫情防控。

  因此,对商家的违规搭售行为予以重罚,亦是为了防控所需。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继续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严禁商家搭售口罩等防控物资,保障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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