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带货的“坑”需要法律填平
李红军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直播、短视频等内容形式迎来爆发式增长,大批网红应运而生,网红带货这种门槛低、高回报的销售形式迅速赢得商家青睐。然而,虚假宣传骗消费者购买低劣产品、直播数据造假骗商家多给广告费等问题凸显。(10月28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随着换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一种新型的消费业态——网红带货渐渐流行起来。所谓的网红带货,就是一些网红利用直播、短视频等新兴媒体,积极推介某种商品。粉丝们在一种网红膜拜的心理作用下,纷纷慷慨解囊购物,从未而让网红带货成为一种新的消费业态。
然而,网红带货并非一片净土。有些网红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越过了道德边界,丧失了做人的操守,为一些名不副实的商家作虚假宣传,有些网红和商家串通在一起联袂坑害消费者,挂着羊头卖狗肉,有的则采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将一些根本不具备营业资质的企业推介出来。经过一番经营运作和包装,网红和商家各取所需,直到购到的货物与实际宣传大相径庭时,对网红崇拜的五体投地的粉丝们这时候才发觉上当受骗,但为时已晚。一些网红也因此得到了一个很不雅的称号:麻子不叫麻子——坑人。
网红带货的“坑”需要法治填平。一方面,作为网络监管平台,必须对网红带货产品进行有效的监管,抬高网红带货门槛,进行资质审查,对不具备发布条件的商家必须挡在门外。从长远上看,要想长期良性发展,平台要提高准入标准,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惩不良网红。对不听劝阻,执意发布虚假信息的网红要进行封杀,不能让这些人继续混迹于市,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工商管理监督部门要对网红带货产品进行“验明正身”,要让线上线下产品高度吻合,对名不副实的网红产品,一经发现,不姑息,不迁就,从严惩处,只有这样,才能让一些网红和商家心有戒尺,敬畏法律,不敢轻易地造次。
从另一方面讲,消费者要学会理性消费,别听一些无良网红的“瞎忽悠”。购物之前要对某种产品进行详细的甄别,力求做到货比三家。对网红推介的产品不去盲目跟风,保持一种理性,只有理性消费,才不至于落入网红和无良商家设下的陷阱。
网红带货的“坑”需要法治填平应成社会共识。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绝不是随心所欲的炒作经济,对一些无良网红的违法之举,就应该及时祭出法律的杀手锏,该取缔的取缔,该封杀的封杀。唯如此,网红经济才会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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