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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何时不再变稿“愁”?

 2019/07/29/ 14:53 来源:红网 李忠卿

稿酬何时不再变稿“愁”?

  李忠卿

  7月25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发布“稿费招领”,为多家教科书出版社让摄著协代付给照片作者的200万元稿酬寻找主人。这是摄著协涉及作品数量最多,向摄影著作权人转付稿酬数额最大的一次行动。

  说起稿酬,最有发言权的莫过于著作权人了,在发放与领取稿酬问题上,个中滋味可谓五味杂陈,很多人有一肚子苦水要倒。

  媒体抑或教科书,选用作者的作品,无论文字还是影像资料,第一必须署名,第二则是付费,这是对作者劳动成果的回报与尊重,也是著作权法赋予作者应有的权利。可惜,很多使用单位不按规定办事,懒得给作者寄发稿费,甚至连作者的名字也省掉了。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很多媒体与出版社的日子并不好过,穷得叮当响,但这绝不是可以不计发稿酬的借口。很多自由撰稿人备受煎熬,等米下锅,半年甚至一年都等不来稿酬,又羞于催要,生怕得罪了大编,因此常常为稿酬而发愁。

  笔者撰稿多年,发表了数以万计的作品,至少有五分之一得不到一分钱报酬,去信询问也是泥牛入海。按理说,转发文章也应付酬,可某些媒体习惯了打擦边球,文末加了一句提示,请作者与本版编辑联系付酬事宜。至于作者看到看不到,则是另一回事。如此一来,可以规避风险,真是机关算尽。

  其实,要想找到作者并不难,就拿本人来说,也算小有知名度,只要联系首发媒体,就可以轻而易举找到我的联系方式。更可悲的是,就连稿费收转机构也不想有所作为,不去主动联系作者,而是将巨额的稿费存在账面上,根本没有尽到应尽之责。此番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发布“稿费招领”,此举可圈可点可鉴,但愿稿酬不再变稿“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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