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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二:城管参与械斗是文明的“返祖”现象

 2010/06/02/ 19:52 来源:每日甘肃网

  作者:陈小二

  据中新网报道,6月1日18时左右,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发生械斗事件,邢台市桥东区20多名城管执法队员与邢台市商业银行桥东支行10余名职员发生械斗,十余人受伤,5人伤势严重。

  看过电影《老井》的人,可能对里面的械斗场景记忆犹新。两村村民为争夺一口水井,抄家伙打得你死我活,直到老谋子扮演的孙旺泉滚进老井里才算作罢。械斗,在历史上是农民们为解决土地、资源等冲突所采取的最原始的暴力手段。械斗的结果,双方非死即伤,代价惨重。

  城管作为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者,和械斗一起出现在新闻里,一般是去制止参与械斗者。这次发生在河北邢台的事件,城管却耐不住寂寞,摇身一变成了械斗的主角,这就有点不可思议了。一般人的逻辑,城管就是再胆大妄为,顶多也就是在小黑屋里整整人,从未听说过敢在大街上直接参与械斗,拿着板砖把银行工作人员打得头破血流。一名城管领导更是牛气,来到现场后,“称要砸就砸银行玻璃,因下属阻拦没有砸成。”已然看不出这是执法部门的领导,不明就里的还会误以为是江湖上的“带头大哥”。

  在行政法学上,城管权力的性质是城市公物警察权,城管的合法性归属于现代社会职能,本应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事实上城管的表现却是越来越倾向于前现代——执法野蛮、以暴制暴,甚至直接被群众斥为“土匪”,这是典型的文明“返祖”现象。执法人员被归为“匪类”,背后既隐含了城管部门权力的无限膨胀,又隐含了群众对城管野蛮执法的憎恨。掌握国家公权力的部门,权力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理应利用法律执政为民,保护一方百姓的平安,无论如何也不应沦为殴打百姓的“匪类”。

  话说到底,城管明火执仗的行为,是“合法伤害权”与权力欲望升级双层叠加的产物。长期合法伤害群众、监管缺失,导致城管手中的权力像孙悟空手中的金箍棒可以无限放大。当合法伤害已经成为一种惯性,遇到胆敢反抗的,只能导致暴力升级。以前也就是整治街上的小摊小贩,或者拆拆迁什么的,现在面对的是银行,人家手中握有真金白银,同样牛气冲天。当城管的合法伤害权遇到“硬通货”,械斗的实质演变为权力部门与金钱部门的博弈。健全的法治社会,不是魔兽世界里的装备竞赛,比比哪个部门的力量更强大,而是各司其职,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

  “身怀利器,杀心必起”,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管,残暴原始的执法方法,只能换来憎恨与复仇,加大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裂痕,连银行这种金融部门都开始变得“戾气”十足,何况普通百姓?

  城管强拆迁逼死人,城管向小摊贩收费卖摊位,城管追着人满世界拍板砖……甚至有网友喊出“城管,千万别成吓唬孩子的工具”。城管的问题足以引起各方的重视,万不可过度纵容,缺乏制约的权力是悬在头顶的达摩利斯剑,随时有掉下来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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