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时评  >  财经时评

王小鲁:灰色收入问题不容回避

 2010/03/15/ 17:13 来源:第一财经网

  在我2005年的研究中,推算城镇最高和最低10%收入组之间的收入差距是31倍,而在统计局原有样本中两者的差距只有9倍。全国层面最高收入10%和最低收入10%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在55倍左右,而不是统计显示的21倍。

  不能因为对“规范”一词的不同理解,就放弃了对“灰色收入”问题的解决。在谈及此次全国人大最终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将“规范灰色收入”一句删掉时,王小鲁认为,推动灰色收入问题的解决是中国面临的一项重大战略问题,不能仅仅因为对“规范”一词有不同理解而影响了战略性问题的推进。

  王小鲁任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2007年他发表了一篇报告,论述2005年中国居民有4.8万亿元之巨的收入被遗漏统计,而这被遗漏的收入中,估计大部分属于灰色收入。他指出,巨额灰色收入的存在严重扩大了中国的收入差距。

  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王小鲁指出,有一些迹象显示,灰色收入的规模仍在继续扩大。解决这个问题,是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的一个关键。他指出,政府工作报告初稿提出了解决灰色收入问题,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他认为,对原稿中“规范”灰色收入的提法,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看法,是不奇怪的,说明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

  要碰“灰色收入”问题

  第一财经日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最终把“规范灰色收入”的提法删除,作为多年研究灰色收入问题的学者,你怎么看这次政府工作报告对待灰色收入问题的变化?

  王小鲁:在3月5日温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规范灰色收入”的时候,我感到这意味着政府下决心去碰这个问题了。

  过去几年我对中国国民收入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研究发现,和官方统计数据相比,我国居民收入有很大幅度的低估。这是常规统计调查无法调查到的部分,其中大部分可以称为灰色收入,也包括相当数量的非法收入,只是说不清楚到底有多大。这扭曲了国民收入分配,扩大了收入差距。巨额的灰色收入问题,已经日益固化为一定的既得利益。

  在经过“两会”的审议,以及这段时间媒体的广泛讨论之后,最终“规范灰色收入”这几个字被拿掉,这说明这个问题的确是很复杂的,大家虽然对解决这个问题有高度的期待,但在如何清醒地认识这个问题上还没有形成共识。而且可能也说明在解决这个问题上有很大阻力。

  日报:从“两会”代表委员的审议讨论,以及媒体的讨论来看,引起了广泛争议的是“规范”两个字,相反大家对“灰色收入”问题讨论得比较少。认为用了“规范”,是试图将非法的、灰色的收入合法化,并提出了修改“规范”用词,或者直接删去“规范灰色收入”的建议。你怎么看大家对于“规范灰色收入”这个提法本身的争议?

  王小鲁:对“规范”用词的质疑,我完全能够理解。很多人认为,灰色收入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实际上就是非法收入,来源不是贪污就是受贿,现在要规范,不是等于合法化吗?从这样的角度出发,质疑“规范”的用词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但问题在于,之所以称为灰色收入,本身要么是法律没有清楚的界定,要么是虽然在概念上能够界定,但在实践上无法准确地认定和鉴别,因此就出现了介于合法和非法之间的中间地带。一旦界定清楚了,也就不会有大量灰色收入了,它要么是合法的,要么是非法的。这背后是中国转轨改革过程中,由于改革不到位,制度不完善,存在许多漏洞,这才造成了有大量人参与的、规模巨大的灰色收入。只有推动制度上的变革,才能改变这种状况,而制度变革本身,就是要建立规范,把法律、制度上有漏洞的地方界定清楚,该是合法的合法化,该是非法的认定为非法。还需要解决靠什么手段来落实,不要让法律制度变成一纸空文。这就需要通过非常艰巨的制度变革,来推动中国灰色收入问题的解决。这绝不是简单的遣词造句的问题,也不是说取缔就能够取缔的。关键在于有没有行动。从这个角度讲,我认为使用“规范灰色收入”的词语也没有什么不合适,当然要解释清楚,说“规范”,并不意味着要把非法的规范为合法的。

  对于“规范灰色收入”问题,我认为核心是开始应对“灰色收入”问题,这是战略问题。至于用什么概念去描述,这是战术问题,或者只是技术细节问题,这样的讨论,应该服从于战略大局,决不应该因为遣词造句的问题,影响了这一战略布局的推进。

 

[1]  [2]  [3]  下一页  尾页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