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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以案为鉴 坚决向拒收现金行为说“不”

 2024/05/07/ 21:27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付彪

  付彪

  随着我国电子支付的发展,现金收付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拒收人民币现金现象时有发生。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多起拒收人民币现金典型案例予以公示。记者梳理发现,经营主体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理由五花八门,但这些都不能为拒收行为开脱。(5月7日新华社)

  刷卡支付、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的兴起,丰富了人们的支付方式,优化了人们的消费体验,方便了人们的生产生活。目前,我国移动支付普及率达到86%,广泛覆盖网购、线下商铺等场景。不过还有部分群体,仍习惯于现金支付。中国人民银行抽样调查显示,老年人中经常使用现金的人数占比超过75%。其中,县域老年人经常使用现金人数占比为80.4%。另外,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小微商户、进城务工人员等使用现金也比较多。

  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是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但现实中,少数商家、机构基于成本控制、便于管理等原因,只接受电子支付,不愿意收取现金,甚至以张贴公告、格式合同等方式明确拒收现金,给部分群众带来了困扰。显而易见,拒收现金的行为,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侵犯了部分习惯于现金支付群体的合法权益。

  为了强化现金服务基础保障作用,2023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截至2024年4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对8起拒收现金法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对124起情节轻微、及时改正、初次违法并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拒收现金行为,未予处罚。中国人民银行此次公示多起拒收人民币现金典型案例,再次释放出强烈的信号,对任何拒收现金的行为坚决说“不”、从严查处。

  这些典型案例,经营主体及具体场景各不相同,拒收现金的理由五花八门,但都不能为其违法行为开脱。公示曝光,晒出拒收者姓甚名谁,让其“威风扫地”;详述列举,让更多经营主体“以案为鉴”,受到警示。纵观典型案例,既有“未设立现金收付通道”“业务流程不熟悉”,还有“途中容易遗失”“商业模式创新”,更有“不接受拆分支付”“无法找零”“不收硬币”……这些理由的核心都是只图自己方便、不顾消费者需求的小算计。

  譬如某停车场,消费者以10元现金支付停车费,值守人员表示无法找零而拒收现金,这实质上对消费者使用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排斥性措施的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这意味着,不论经营场景、服务模式如何变化和创新,经营主体都应当畅通支付流通环境,满足消费者现金支付的需要。

  此次央行出手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集中公示多起拒收现金典型案例,其法治警示意义值得肯定。只有强化对各类拒收现金主体的整治,加大对拒收现金违法行为的惩戒,才能让某些商家、机构增强法治观念,尊重公众的支付选择权。消费者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当遭遇现金支付排斥、拒收等情况,要勇于依法维权,形成共同抵制拒收现金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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