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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丝路话语:治理“假央企”问题需祭出“组合拳”

 2023/12/13/ 09:29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付彪

  □ 付彪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防范查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在诸多虚假登记注册违法案例中,央企、国企常常被作为伪造、被冒名顶替的对象。部分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公章、虚假证件等方式,恶意将企业注册为中央企业下属子公司,冒用中央企业名号开展经济活动,甚至从事骗取银行贷款、欺骗社会公众和地方政府等违法犯罪行为。《意见稿》加强了对“假央企”问题的规范治理。(12月12日《法治日报》)

  假冒央企、国企问题由来已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国资委公布的假央企就已达千余家,有的央企一家企业就有上百家假冒者,可见假冒央企、国企现象的猖獗。据介绍,此前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登记备案实行的是“形式审查”,由申请人自行登记材料,材料的真实性由申请人负责,监管部门不进行“实质审查”。这为部分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即只要根据要求伪造股东证明材料或证照信息,就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央企”“国企”。

  “假央企”屡禁不止的原因,就在于假冒企业登记的违法成本低。为此,《意见稿》加大了对虚假登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假冒企业登记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央企层级架构复杂,很多央企对外投资信息的不对称、不透明,使得许多假冒企业的行为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对此,《意见稿》聚焦事先预防、全程控制、违法行为查处、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从加强身份认证、信息核验等入手,破解预防难、举证难、调查难、认定难问题;针对查处虚假登记和办理撤销登记方面的主要矛盾,完善强化部门协作、实行信息比对互查、依法调查处理、完善撤销程序、加强责任追究、加强信用惩戒等制度措施。

  治理假冒央企国企问题,最直接的措施是完善企业登记制度。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就是要堵塞漏洞、完善程序、健全机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上述《意见稿》与《实施办法》相互呼应、互为补充,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可谓是治理“假央企”问题的“姊妹篇”,既为规范治理假冒央企国企乱象、处置相关纠纷等提供了依据,也给有相关企图的企业敲响了警钟。

  从根本上看,要彻底铲除假冒央企国企现象,还需祭出标本兼治、多方协同发力的“组合拳”。除了进一步增强法规制度刚性,加大对企业登记审查力度,提升“假央企”违法成本,构建假冒央企国企防范查处协作共治机制外,还要着力强化央企国企内控管理。央企国企应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对潜在合作伙伴和投资方的尽职调查,仔细核实其企业背景、注册信息、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等,并严防内部人员与企图造假者“串联”的问题发生。

  此外,各地在招商引资中“迷恋”央企国企的观念也需改善。有从事地方国资工作人士表示,相关部门可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全面公开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提高信息透明度,给参与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让“假央企”知难而退。同时,加大对民企的支持,如果民企也能像央企国企一样成为“座上宾”,那么假冒央企国企的冲动就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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