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时评  >  每日论谈

【丝路话语】女童遭恶狗撕咬,仅严惩狗主人还不够!

 2023/10/19/ 21:55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陈广江

  □ 陈广江

  10月16日,四川崇州某小区2岁女孩被一条大型黑犬扑倒并撕咬,女孩受伤严重,引发关注。当晚,崇州警方通报称,女童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公安机关正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10月17日《新京报》)

  此事一出,引发公愤。尽快揪出狗主人并绳之以法,是网友们一致呼声。饲养大型犬不拴绳,放任其脱离管控致人受伤,狗主人当然要担责。民事责任自不必说,是否应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也要提上议程。在司法实践中,有狗主人就因恶犬伤人而被判刑。此外,物业方面恐怕也难辞其咎。

  事实上,类似骇人一幕并不鲜见,如何治理狗患也是多地的共同难题。一些地方制定了“最严养狗令”,但实施效果堪忧,管理成本高、法律威慑力弱、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不足等问题依旧突出。同时,随着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造成的安全、卫生等问题日益增多,相关话题频频引爆网络。复杂问题没有简单解决办法,治理狗患靠法治,也要靠善治、精治、共治,仅仅严惩狗主人是不够的。

  女童遭恶狗撕咬事件恰恰折射出一些地方基层治理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欠缺的问题。警方证实,撕咬女童的恶犬是一条罗威纳犬,因身体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但对照2010年生效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罗威纳犬并不在成都市22种烈性犬禁养范围内,事发地崇州也不属于限养区。这种情况可能会成为追究狗主人法律责任的障碍。

  公开报道显示,早在2019年,《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就已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当地人大代表也提出建议,明确指出限养区仅为五个主城区,限养品种仅为22种大型犬、烈性犬,已不适应现有城市发展水平。此外,《条例》过于侧重行政管理,不适应共治共享新形势的需要,亟待通过修订《条例》强化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作用等。令人遗憾的是,《条例》修订迟迟未果。

  在治理狗患上,地方性法规要么太严难以落地,要么太粗跟不上形势,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全国层面看,也存在立法滞后问题,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统一的规范宠物饲养行为的专项立法,虽然新《动物防疫法》增加规定,明确携带犬只出户应当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但考虑到养犬管理的职责主要在地方,且各地情况不同,因此规定养犬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并落实。这似乎又回到了地方性法规要么太严、要么太粗的问题上了。

  恶犬频频伤人事件背后也是宠物文化缺失的一个缩影。罗威纳犬撕咬女童时,还有一条白色拉布拉多犬在“围观”,因拉布拉多未咬人,不少网友认为拉布拉多性情温和,不该受牵连。但事实上,拉布拉多也是被多地禁养的大型犬,而且事发时未系犬绳。现实中,不少狗主人傻傻地坚信“我家狗从不咬人”,于是不拴绳遛狗。不管什么狗,只要带狗出户就要拴狗绳,这是最基本的养犬规范,但一些狗主人连这点常识都没有。

  没有不合格的狗,只有不合格的狗主人。通过良法善治,营造健康的宠物文化,需久久为功。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