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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下漫谈】避开非法集资“雷区” 关键在于防范

 2022/06/24/ 10:04 来源:嘉峪关日报 作者:兰平

  ◆兰平/文

  高额返点、入股分红,虚构上市、认领股份,快速积分、传销会员,养老服务、虚拟货币……而伴随在其后的往往就是诈骗。据6月21日《嘉峪关日报》报道,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犯罪的能力,保障社会经济秩序,保护财产安全,6月15日,由人民银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场监管局和钢城街道办、雄关街道办、郊区工作办分别牵头组织,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我市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暨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富强市场、东湖生态旅游景区、铁路文化小广场和三镇、各社区同步启动。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结合案例讲解等方式,对非法集资的概念、存在形式、惯用手法以及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特别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新型非法集资方式进行重点宣传,以案释法、答疑解惑,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明确“天上不会掉馅饼”、千万捂紧“钱袋子”。

  这种集中宣传活动效果明显,会在全市上下形成“人人远离非法集资,人人参与防非打非”的浓厚氛围,会给盲目投资者及时打“预防针”。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对“孪生兄弟”,只是在法律上根据其表现形式、构成要件及主观故意上又细化为两个罪名。而非法集资一旦形成事实,往往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涉案资金巨大、案情十分复杂等原因解决起来非常棘手,因此,要成功避开非法集资“雷区”,关键在于事前的防范。

  早在2018年,发生在我市涉案资金高达8.2亿元的龙炎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轰动一时。据媒体报道,浙江杭州龙炎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6亿元,其中在嘉峪关设立的两个服务中心就发展会员9143名,共吸收存款8.2亿余元。2015年4月13日,黄某某在浙江省杭州市注册成立杭州龙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龙炎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雇佣孙某某、黄某等人作为公司员工,在全国各地设立服务中心、服务站,以销售茶叶获得高额返利为名,利用会议宣讲、网络平台推广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骗取资金。具体模式为:投资者投资4000元成为会员后,以每单4000元购买茶叶等商品,或介绍新会员投单,均可每单分十周陆续获得6653元的现金返利、2866个可兑换炎黄公司股份的股权积分、2149个可在“龙炎电商”网上商城消费的购物积分,相当于年化收益率250%以上。2018年12月3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龙炎公司嘉峪关服务中心负责人任某(女)、谢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和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和3万元,涉案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尽管最终涉案人员被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惩处,但受害人投出去的资金恐怕难以悉数收回。

  人们之所以对非法集资行为深恶痛绝,是因为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参与投资者往往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非法集资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非法集资行为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因此,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违背常理的事情要么隐藏着不可告人的阴谋,要么就是子虚乌有的空头支票。其实,“分红式”投资诈骗是目前最常见的投资理财骗局,“保本收益”、“200%回报率”、“天天分红”等极具诱惑性的宣传语,成为吸引投资者上钩的主要诱饵,这就需要投资理财者时时处处提高警惕,要提高辨识能力,保持清醒头脑,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

  自从新《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实施后,1元钱开公司不再是梦想。但是,开公司门槛降低后,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些新开的公司中资质鱼龙混杂、参差不齐,少数新开的公司甚至会打着合法经营的幌子干违法勾当,诸如此类的问题给监管部门提出了新问题、新挑战、新考验。如何让合法经营者运营顺畅,让不法经营者无处可遁则需要监管部门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监管观念,更新监管手段和方式,从而为市场经营的健康稳定保驾护航。

  另外,相关部门也应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多种方式方法,揭示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人们的理财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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