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铎印
中国消费者协会、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发布消费警示,呼吁大学生树立健康消费观,远离不良“校园贷”。在黑猫投诉平台,今年以来,仍有不少关于“校园贷”的投诉,涉及天星金融、来分期等多家平台,不过根据投诉信息,借贷的时间多发生在2016年-2017年。但也有近两年来的业务,主要涉及教育培训、医美等领域。(4月4日中工网)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正规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国家规定,只有经银监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有权发放贷款,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贷款。校园贷一般不属于金融贷款,属于普通经济行为,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
“校园贷”曾因效率高、办理方便等,吸引了众多有超前消费需求的大学生办理贷款。但非法金融渗透到纯净的校园中,有培训贷、创业贷、求职贷等,造成了许多家庭矛盾,甚至是逃学、自杀的恶性事件。针对不良“校园贷”存在的问题,2017年6月,原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曾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暂停新增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此后,大部分小贷机构都不再开展“校园贷”业务,一些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由于担心负面舆情,也对“校园贷”业务避而远之。
但是,目前仍有少数机构将原来的“校园贷”包装成“培训贷”“美容贷”等形式,使原来的“校园贷”以更隐蔽的方式推出,继续为大学生提供消费信贷服务。同时,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引诱大学生办理“刷单贷”“套路贷”等,它们夹杂在正规的消费贷款业务中,通过虚假宣传诱导,给一些大学生带来“借钱容易”“还钱不难”的错觉,特别是披着“普惠”“科技”“互联网”外衣的非法金融,让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无意识地掉入高利贷的圈套中,让他们陷入高额负债的泥淖。
对非法“校园贷”应该露头就打。公安机关、金融监管、网信等部门要加大对不良“校园贷”的整治,积极构建多方协同共治的格局,排查整顿违规机构,加大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刷单贷”“套路贷”等方式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要采取全链条打击,将整个犯罪链条“连根拔起”,斩断所有伸向大学生的黑手。加大违规违法发放校园贷的成本,对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让非法网贷平台不敢参与校园贷、不能参与校园贷,形成对违规校园贷的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
整治非法校园贷需形成合力。商业银行应针对大学生提供门槛低、定制化、真实透明、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压缩非法校园贷的生存空间。大学生要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审慎选择贷款机构,避免陷入不良“校园贷”陷阱。学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金融、安全等相关知识教育,加强对大学生消费观念的教育力度,引导学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各类披着“马甲”的校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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