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时评  >  每日论谈

【丝路话语】村支书辱骂回村隔离护士不只是违纪

 2022/04/29/ 22:58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陈广江

  陈广江

  近日,河北邯郸,一名抗疫护士实名举报村支书在微信群内对其辱骂。她表示,自己在一线采集核酸被感染,痊愈结束集中隔离后,回村隔离期间,遭到村支书何某某的侮辱谩骂。4月26日,邯郸鸡泽县鸡泽镇发布情况通报称,4月25日,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停止何某某工作,并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何某某已向当事人赔礼道歉。(4月27日央视网)

  让抗疫英雄流汗流血再流泪,最令人痛心、寒心的事莫过于此。网传录音显示,在一个由15人组成的村干部工作群里,村支书何某某对回村隔离的女护士及其家人破口大骂,污言秽语不堪入耳。停止工作、党内警告、赔礼道歉,何某某为其离谱的言论付出了代价。但何某某的行为不只是违纪这么简单,只追究纪律责任,不追究法律责任,恐怕难以服众。

  《民法典》将人格权制度独立设为一编,强调人格权保护,这既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也是一个重大制度创新,体现了我国对包括名誉、声誉、隐私等在内的人格权的重视。

  何某某在村干部工作群公然辱骂他人,显然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除了举报、投诉外,受害女护士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何某某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受害女护士可以轻松打赢官司。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何某某公然侮辱他人,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何某某的污言秽语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可视为“情节较重”。对此,公安机关应依法调查、处理。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公然辱骂他人,不仅不文明、不道德,还涉嫌违纪违法;若情节特别严重,或构成犯罪。此次事件再次给个别个人素养有待提升、法纪意识淡薄的基层人员敲响了警钟。

  和病毒斗争了两年多,“防病毒不是防人”“坚持科学精准防控”等基本共识早已无需赘言。但在一些地方,层层加码、“一刀切”的现象依旧不同程度地存在。此次事件直观地反映出个别基层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乱作为”“瞎作为”。此类容易引发众怒的事件可能对抗疫大局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有关方面应高度警惕、引以为戒。

  值得一提的是,受害女护士称,事发后其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经多方反映无果,才通过网络实名举报。事发于4月22日,当地4月25日作出处理,即使考虑到调查取证需要一定时间,这样的处理速度也显得慢了些。在网络时代,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提升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把工作做在前面,别等“出事”后才“灭火”。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