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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行人横穿马路被行拘”是一堂交通普法课

 2022/04/27/ 20:21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叶金福

  叶金福

  今年3月,四川成都一男子横穿马路引四车相撞后逃离现场,民警通过沿途走访和调查将其挡获。近日,该男子因实施扰乱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被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4月27日《工人日报》)

  在我们的印象中,如果行人因逆行、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被机动车撞伤或撞死,往往都是由机动车司机“负全责”。有些时候,机动车司机明明没有错,但由于机动车属于“强势群体”,而不得不为这类交通事故“买单”。交警部门在处理这类交通事故时,也往往偏向于行人。可以说,这无疑给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壮了胆”。

  通常,交警部门面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时,往往是以口头教育或口头警告为主,并没有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让其承担其他责任。其实,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可见,对于行人而言,其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还是有法可依的。

  此次,四川成都交警作出“行人横穿马路被行拘”的判罚,无疑是对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一次很好的宣传和教育。

  但愿今后行人也能像机动车司机一样,学会遵守交规,敬畏交规,确保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越来越少,让出行更顺畅、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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