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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红头文件易撤,依法行政难补

 2022/04/21/ 09:56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舒圣祥

  舒圣祥

  4月19日,网上流传一张落款为“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称:4月11日,黑龙江绥化市直属一学校高一学生,因其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对该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该通报在网上引起热议。对此,绥化市市长表示,该事属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事情,不属于教育局处置,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没有同意该处置方案,该文件“没有效力”。

  因为个别人瞒报谎报行程,导致一个城市疫情防控陷入被动,多少人的持续努力白白浪费,这种事情的确让人气愤。基层政府部门在疫情防控中,责任重大工作辛苦,想要通过重罚以儆效尤,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一切处罚都必须讲法。

  家长返乡未报备,就开除学生学籍,很多人说这是“连坐”;其实,绥化市教育局处罚的是未向学校报备的学生。学生违反规定被处罚,并非“连坐”。问题在于,开除学籍的行政处罚,几乎剥夺了该生继续求学的权利,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既没有列明处罚依据是某某法某某条,也没有告知该生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实体上、程序上都有问题,属于违法处罚。

  要开除一个学生的学籍,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任由教育部门临时“造法”,更不能直接“省略”法律依据。绥化市教育局开除学生学籍的通报,因此充满了对法律的无知。但是说实话,该市市长回复“该事属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事情,不属于教育局处置”,以教育局无权处罚为由,直接否定了该红头文件的效力,同样欠缺依法行政思维。

  教育局当然拥有处罚违纪学生的权力,如果开除学生学籍的不是教育部门,而是疫情防控指挥部,那才真正叫无权处罚,属于典型的违法行政。绥化市教育局的处罚,问题不在于没有权力,而在于没有依法。盖着教育局印章的红头文件,在撤销之前应该有效,否则就会乱套。可该市长的回应,给人一种感觉,似乎红头文件有没有效都值得打问号。

  在市长表态后,“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报,“责令学校整改、学生正常上课、撤销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问题是,疫情防控指挥部不过一个临时机构,即便在疫情背景下非常重要,也并不意味着其他行政部门的权力,都临时划归了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行使”。由疫情防控指挥部来“撤销”市教育局的红头文件,既不严肃也不妥当。

  绥化市教育局开除学生学籍固然不讲法,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直接“撤销”教育局红头文件,即便在事实上纠正了市教育局的违法处罚,却同样不讲法。红头文件易撤,依法行政难补。当地法治意识之淡薄由此可见一斑,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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