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近期,一些短视频、直播平台上出现了越来越多以展示“萌娃”为主要内容的账号,不少家长将孩子打造成“网红”,并通过商务合作实现流量变现。近日,文旅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12月2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萌娃类账号成了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一些儿童博主动辄便拥有几百万、上千万的粉丝,成了“网红儿童”。在流量为王的互联网时代,儿童博主吸金能力强,这让一些家长把孩子当成了挣钱工具,把自己变成了“啃小族”。
“啃小族”并不让人陌生,如几年前的“童模被母亲脚踹”事件,就暴露了一些童模家长把孩子当成赚钱工具,甚至不顾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肆意压榨。随着短视频、直播平台的兴起,儿童博主引流能力强,让一些贪婪的家长找到了赚钱机会。
让孩子成为“网红儿童”,甚至迎合一些人的低俗趣味,比如去年在“吃播”平台上,一名3岁小女孩被父母不断喂食高热量食物,体重已达78斤。还有一些父母让孩子扮演短视频中的角色,让他们做饭,照顾他人,甚至让孩子作出一些危险运作以吸人眼球,或是在短视频中欺骗孩子吸引观众等。这些做法容易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甚至还会危害孩子生命安全。而通过做直播、拍视频,把孩子当成赚钱工具,也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习,让孩子承担他们所不能承受的身心压力。
此次文旅部办公厅出台意见,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值得引起各方重视。一些家长“啃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啃小族”,相关部门有必要介入予以“叫停”,并作出相应惩治。
另外,直播平台也要加强管理,防范那些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直播与视频出现,禁止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要尽好平台责任与社会责任,保护好未成年人权益。
禁炒“网红儿童”,父母要避免儿童被工具化利用,把儿童真正当成独立的个体看待,而不是当成父母的附属品。当相关各方“守土有责”,堵住各自的责任漏洞,才能遏制炒作“网红儿童”这股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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