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德
由于工作早出晚归,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小赵晚餐经常点外卖。近日,小赵在某外卖平台上点一份烧烤时,发现打包费竟然按串收取。记者采访发现,小赵的遭遇并非个例,打包费已经成为一些外卖平台商家赚钱的套路。(8月25日《工人日报》)
按理说,消费者点外卖,店家提供餐盒、塑料袋等是常规操作,若是在提供打包服务时按成本收取打包费也未尝不可,人们自然可以理解。可事实是,目前消费者基本上每点一份外卖,就要交一份包装费,单个包装的费用为1元至2元。虽说,在外卖平台上,很多商家都设置了打包费,而令消费者无法接受的是,对于外卖的包装,消费者却没有选择,只能被动接受。如,2个馒头收2次打包费,3个鸡蛋要收3份打包费;烧烤按串收打包费:烤土豆片每份收0.5元,羊肉串、热狗以及“掌中宝”是0.4元等,“问题是送餐到手后,是放在一起的。”显然,部分店家已经把打包费异化为赚钱工具了,如此做法,既不合理,也涉嫌违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就此而言,店家应将打包选择权交给消费者,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打包、打几个包、是否另外选购一次性餐具等,而不是商家采取强制的方式。那种烧烤按串收打包费、2个馒头收2次打包费的荒唐做法,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亟须出手整治。
说到底,外卖收取打包费要基于成本和服务目的。一方面定价要合理,不为收费而收费,让消费者能够接受;另一方面还要收得明白,并且遵守环保节约精神,尽可能减少打包量,降低资源消耗。对此,监管部门要“动”起来,及时出手整治;平台也要负起自身监管责任,用技术手段强制店家必须将打包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同时,平台还应优化与店铺的利益分配模式。当然,消费者发现违规店家要积极维权,向监管部门举报。总之,不能任由外卖打包费异化为一种“赚钱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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