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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丝路话语:教育惩戒权的回归体现了教育本义

 2021/01/14/ 08:13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张慧

  张慧

  当年上中学时,对古人的两篇文章印象非常时刻。一篇是唐代散文家韩愈的《师说》。针对当时流行于士大夫阶层中耻于从师的不良风气,韩愈借写给弟子李蟠的书信,阐述了尊师重学、不耻从师的道理。

  另一篇是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荀子的《劝学》。作者运用大量比喻,条分缕析,谆谆劝学,表现了一位思想家对普遍存在的厌学之风的深重忧思。文中有这样的精彩之句:“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意思是说,木材用墨线量过并经刀斧加工才能取直,刀剑在磨刀石上磨过才能变得锋利,一个人只有通过严格的规范、严厉的教导和勤勉的学习,才能成为有用之才。

  “教育”一词,从情感色彩上说是一个温柔和刚性兼有的复合。所谓“教育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外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体现爱,感化,春风化雨,显示它温柔的一面。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强调严格,锤炼,磨砺,显示它刚性的一面。

  教育的过程,润物无声、诲人不倦固然不可或缺,耳提面命、当头棒喝也是必须,对受教育者进行适当的惩戒,是“教育”的应有之义或者说天经地义,是符合教育规律的教育行为。但是到了今天,为什么在我们的中小学教育中,“教育惩戒”就成为一个问题,并且需要国家最高教育机构制定专门的规则,规定它的原则、程序、措施呢?

  问题恐怕出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教师承受着来自家长、社会的多重压力,学生违规违纪了,甚至学生的不良行为影响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了,损害到其他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权益了,教师不敢管、没法管、管不了。如果管了,可能会引起家长无休止的纠缠、反映、上告,甚至恚骂、威胁、侮辱、造谣等方式的“维权”。

  更令人心寒的是,一些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面对“闹事”的家长,不是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是坚持正确的立场,不讲是非曲直,不分青红皂白,为了息事宁人而批评、处罚、处分教师,让教师道歉、赔礼、赔钱,屈从于无理取闹者。今日之师,诚难为也。用一个高中学生的话说,“我们的老师真可怜!”

  而另一方面,个别教师不注意教育方式,把体罚当作教育学生的有效方式,用暴力、极端的方式对待学生,给学生带来了严重的身心伤害,引发家长、社会的质疑,激化了社会矛盾。

  基于此,明确和规范教师的惩戒权就显得十分必要。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下称《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则》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第一次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以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规则》既赋予了教师行使教育惩戒的权力,又明确禁止教师以击打、刺扎等方式体罚学生,以及禁止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等七类不当教育行为。既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同时规定了对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家长的惩罚措施。总体上来说,《规则》的出台,有利于教师正确使用教育惩戒权,也有利于保障学生身心权益。

  这个时候出台《规则》,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至少是告诉那些过分溺爱、偏袒自己孩子的家长:教师对你的孩子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制止、批评、教育,甚至可以根据违规轻重程度采取从一般到较重、到严重的三类教育惩戒。有了这样的《规则》,也许可以让一些家长醒悟:你的孩子不是不能管束的宝贝,也不是凌驾一切的“皇帝”。

  每一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也许都受过父母、老师带有惩戒性质的教育,但是很多人并不对这样的惩戒耿耿于怀,相反视作父母、老师对自己的特别关爱,和负责任精神的表现。这是因为他们是怀着一颗炽热的爱心对待自己的孩子和学生,这种爱具有化解一切隔阂、矛盾和怨恨的力量。

  爱是教育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任何形式的教育都不应该偏离爱的初心,惩戒教育也应如此。作为教师,切记时刻心念学生,热爱学生,惩戒只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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