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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以个案推动法官人身安全保护制度完善

 2021/01/13/ 21:07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陈广江

  陈广江

  1月12日清晨,湖南高院女法官周春梅因为拒绝同乡“打招呼”的请托,惨遭杀害。周春梅遇刺后,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接连发声,表明态度:法治社会绝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暴力不能撼动正义;正义永不低头。最高检表示,“春梅,公诉席上,我们必定替你讨回公道!”(1月13日新京报网)

  法袍染血,春梅凋零,痛彻人心!这是继去年11月哈尔滨法官郝剑在法庭遇害后,又一起法官被行凶者残忍杀害的恶性事件。两个月内,接连两名法官被害,除依法严惩凶手外,如何更好地保障法官人身安全、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近年来,法官因依法履职而遭受当事人侮辱、诽谤、威胁、恫吓甚至伤害的现象并不鲜见。从广西陆川退休法官傅明生、北京昌平女法官马彩云,到最近的哈尔滨法官郝剑、湖南高院女法官周春梅,一个个正义守护者因依法履职而倒下,使法律蒙尘、正义蒙羞。

  依法严惩凶手,更需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保护法官人身安全,解除法官后顾之忧。2016年,“两办”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明确规定对干扰阻碍司法活动,伤害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行为,要依法迅速从严惩处;2017年,最高法发布相关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但连接发生的惨剧提醒人们,保障法官人身安全、夯实司法之基,也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会毕其功于一役。一来,制度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二来,落实到位才是关键。正如“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所言,别把这起悲剧当成一个不可控不可防的突发事件,把保护网织得密些、再密些,把那些纸上条款落实得严些、再严些,让制度长出牙齿,才能让人更加安心。

  应承认,类似恶性案件有一定的偶然性,给人防不胜防之感,但实际上并非不可防控。不难发现,类似案件由诸多共性,比如施害者一般法治观念淡薄,对司法工作缺乏了解,加之自身在性格等方面存在缺陷,容易对法官产生怨恨,作出极端行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校友关系,据周春梅丈夫陈某称,向某“过得不好,离婚了,可能被仇恨冲昏了头脑”。

  防备这些“不速之客”,需进一步提升法官自身防范意识、强化自卫能力,建立健全法官伤害风险评估预警防控系统,将风险发现并控制在伤害发生之前。一般来说,在案发前,当事人往往会通过语言、神情等显露出一些“蛛丝马迹”,对这些危险信号,法院不能轻易放过。

  正义不能再蒙尘,法袍不能再染血。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自身的安全应得到优先、全面保护。但愿周春梅遇刺牺牲案能成为推动法官人身安全保护制度不断完善的一个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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