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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严惩恶意欠薪 让农民工按时回家过年

 2021/01/11/ 20:24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穆肃

  穆肃

  人社部公布2020年第四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对江苏汉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守振)、天津滨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英富)、四川德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霞琴)、中山市鼎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武松)等10家恶意欠薪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公开曝光。这些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分别受到公安与司法部门给予的查处、罚款和判刑等处罚。

  多年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是个社会话题,有不少农民工为讨薪弄得精疲力竭,政府与相关部门为协助农民工讨薪,也花费了不少的精力。尤其是到年末,各地政府、劳动仲裁部门都在加大力度,帮忙农民工讨薪,但一些恶意欠薪者仍然作怪,让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不能按时拿钱回家过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对那些恶意欠薪者,除了农民工应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外,政府与相关部门也应采取法律手段,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恶意欠薪者给予严厉惩处,使其为不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如人社部公布2020年第四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曝光的义乌市约翰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小仙,被义乌市人民法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这不仅惩治了恶意欠薪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给那些恶意欠薪者敲响了警钟。

  治理恶意欠薪问题,离不开法律的严格执行。因此,各级政府与相关单位,应建立起保障农民工工资不被恶意拖欠的长效机制,加大惩处力度等,并责成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个别“拖欠高危单位”形成常态监控态势,随时督查整改,及时解决恶意欠薪问题,切忌等到年底才搞“讨薪维权行动”。唯有做到农民工工资的月结月清,方能杜绝恶意欠薪事件的“久治不愈”。

  现距牛年春节只有一个月时间了,各地政府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检查监督、依法警示拖欠单位,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足额领取,使辛苦一年,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繁荣作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能在牛年春节前夕按时返乡,与家人团聚,过一个团团圆圆、美美满满、幸幸福福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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