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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放开民企市场准入还需拆除“隐形门槛”

 2020/09/10/ 22:34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张国栋

  张国栋

  首个民营企业参股的核电项目获核准、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公布、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建发展领域的范围拓展……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垄断行业改革提速落地。(9月10日《经济参考报》)

  依托政策支持,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诸多垄断行业改革提速落地,这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不过值得关注的是,虽然这方面的政策指向上已不再是问题,但因为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的相对欠缺和不明朗,导致在实践中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正如有专家表示,经过多年改革,总体来看垄断行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经营效率显著提高。但一些垄断行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垄断行业经营效率仍需进一步提高。

  可以发现,从2005年国务院签发的“非公36条”到2010年5月份国务院再次签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新36条”,以及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许多相关政策举措,均被认为是对民营企业放开投资领域的一个个里程碑式的政策。可以说,我们已经从政策的角度为民间投资搭好了“唱戏”的舞台,但能否真正跨越戏院外的门槛,走到舞台正中唱好这出大戏,还需要一系列配套的举措和工作,还需要拆除那些或明或暗的门槛。

  换言之,民间资本进入的显性门槛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解决,但不可回避的是,影响其效用和功能发挥的隐性门槛依然存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是行业垄断势力强大,市场准入存在多重障碍,民间投资“不能进入”。这些垄断是寄附于自然垄断之上的过度行政性垄断,政企合一的管理机制对民间资本的进入设置了有形或无形的附加、限制性条款,使得民间资本面临“看得见进不去”的尴尬。

  二是缺乏有效的优惠扶持政策,对民间投资的激励不足,导致民间资本“不想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领域往往投资大、收益低、回报周期长,民间投资难以享受到国企的政策性补贴、税收减免和政府注资等优惠政策,使得民间资本缺乏进入这些领域的热情。

  三是投资服务体系不完善,投资环境风险较高,民间投资“不敢进入”。目前,民间投资存在监管多、服务少的问题,缺乏政府产业政策支持和投资信息指导,缺乏系统、专业的社会中介服务,风险较大。

  放开民企市场准入,垄断行业改革提速落地,其根本目的是增强市场主体在这些领域的竞争性和产出效率,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质量更高、品种更多、价格更优的产品和服务,而不是在高额垄断利润队伍中增加几把座椅、几副碗筷。如果不同市场主体业绩或发展状况对于政府业绩考评的影响是不一致的,那么再多的政策,都可能效果有限。打破对国资、外资的额外支持,为民资的活跃营造公平的环境,归根结底是要理顺政府对这一问题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激励机制。

  据悉,相关部委正在制定垄断行业改革的升级版文件,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范围。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深化自然垄断行业改革也将是重要内容之一,将深化铁路行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参股基础电信运营业务。

  这些都令人期待,但前提是需要拆除“隐形门槛”,消除改革思维和改革战略、改革路径等壁垒,创造相应的有利条件,以制度设计为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铺路,从政策实施细则和法律落实上给予支持,并要突出反行政垄断,使民间资本能够如愿进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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