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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金融行政处罚先行听证彰显法治理性

 2020/07/31/ 23:03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张智全

  日前,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听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明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7月31日中新经纬客户端)

  随着银行保险监管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不够统一规范的弊端逐渐凸显,业内要求规范金融行政处罚的呼声不断。在此背景下,银保监会及时出台金融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允许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作出之前申请听证。这既是对民意关切的回应,也是对金融行政处罚的依法规范,无疑有助于保护当事人对行政处罚的申辩陈述权,促使金融行政处罚规范在程序正义的轨道上,彰显了法治理性,值得充分肯定。

  金融兴则经济强,金融对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金融这一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以规范化为基本前提。这就要求金融行政主管部门对违规金融活动依法依规监管,如此才能提升金融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这种意义上说,在金融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不但有利于金融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更加符合程序正义,也有利于更加精准地治理金融市场乱象。

  实事求是地讲,在规范金融行政处罚方面,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作出了不懈努力,也在实践中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揆诸现实,金融行政处罚随意性大、饱受当事人质疑。究其根源,除了对当事人享有的申辩陈述权缺乏应有尊重外,听证程序长期“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无疑是其中的关键症结。因此,要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就应在法治思维的指引下,及时在金融行政处罚中引入听证程序。

  毋庸置疑,赋予当事人享有听证权,让其心悦诚服地接受金融行政处罚,这是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此举不但有助于将金融行政处罚争议的解决规范在法治轨道上,培育出依法解决金融行政处罚纠纷的良好法治氛围,更有助于通过量身打造的制度藩篱,倒逼金融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的顽疾“寿终正寝”,从而有效提升金融监管的法治化水平,不失为一举多赢的理性选择。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金融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正式确立,充分彰显了用程序正义规范金融行政处罚的治理思维。期待银保监会及各级派出机构,以抓铁有痕和踏石留印的决心与勇气,不折不扣地让其应声而落,确保其真正释放出助力规范金融市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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