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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让“农民合作”为乡村振兴赋能

 2020/07/24/ 12:01 来源:大众网 孙秀岭

  孙秀岭

  22日下午,正在吉林省考察调研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四平市梨树县卢伟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同社员们亲切交流。习近平指出,合作社的路子怎么走,我们一直在探索。你们走出了一条适合自己的合作社发展道路,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发挥了得天独厚的土地优势,农业科技水平、农民科技素质和农业生产效益都有了很大提高,很有意义。希望乡亲们再接再厉,总结经验,不断推广,同时要鼓励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合作社,探索更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路子来。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我国农民的创造,是农村微观组织的再造,是一条强农惠农新路。今年52岁卢伟,是一位土生土长农民,他发起设立的合作社,从最初的6户发展到如今的176户,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业科技水平、农民科技素质和农业生产效益。在我国,许许多多像卢伟一样的农民,他们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联合组建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如雨后春笋一般,在各地生根发芽。这些专业合作组织,最大的优势是农民“抱团”,既解决了“小农经济”组织化程度不高问题,也解决了“种什么”“怎么种”“种得好”“怎么销”等难题,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锻炼。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乡村全面振兴,首先要实现产业兴旺,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业“奔头”,来自规模化经营,来自“科技的翅膀”。然而,分散的农民个体和家庭经营,常因规模太小,很多事情干不了,即使干得了,成本太高、效率太低,也缺乏市场竞争力,经济利益不划算,生态效益划不来。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农民生活需求加速升级,迫切需要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这是“农民合作”的历史大逻辑。农民抱团“合作”,意味着科技推广更方便,意味着专业化程度提升,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在这个意义上,发展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规模化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以规模化服务实现规模化经营,既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又把小农户带上农业现代化轨道,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为乡村振兴赋能。

  加强“农民合作”,重在因地制宜。“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不同地方乡村,风俗不同、生态多样,山区、平原、沿海的村庄,差异很大,各个村的产业基础不一样,不同村庄的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各有侧重。加强“农民合作”,就不能一个标准、一个样式、“一个模子套下来”,而应在实际情况基础上,尊重农民意愿,无论是农民自发组建合作社,还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适宜什么样的合作模式就以什么样方式合作。只要有利于农民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农村美起来,就要勇于探索、敢闯新路。

  中国农业本身并不缺乏效率,中国农村从来不欠缺潜力,中国农民从来不缺少智慧,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的空间去发挥、去成长。在向乡村振兴伟大梦想迈进时,各地要抓住制度创新这一关键,因地制宜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探索更多专业合作模式,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闯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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