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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必须给预付消费加把“安全锁”

 2020/07/15/ 21:42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龙敏飞

  龙敏飞

  预付式消费是一种“预先支付款项,随后逐渐消费”的消费模式。近年来,预付式消费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在不断上升。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今年截至7月12日,该局与区消委会受理消费投诉19707件(市场监管局受理10192宗,区消委会受理9515宗),其中预付式消费纠纷共1257宗,同比增长154.45%。(7月15日《番禺日报》)

  “先预付后消费”的商业模式,在各行各业都被广泛使用。预付消费走红的背后,本应该是双赢的局面:对消费者来说,预付消费往往会在价格上有所优惠;于商家而言,一次性收取预付款,可以更好地锁定客户,将更多精力用在提升服务上。遗憾的是,好经又被一些不法之徒“念歪”了。据媒体报道,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不少消费者就遭遇老板“跑路”的问题,涉及健身房、美容院、电影院、理发店等。这背后,肯定有疫情影响、经营不善的原因,但也无法排除一些不法商家在搅浑水、钻空子,“以预付之名,行敛财之实”。

  类似做法,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影响人们对预付消费的信心。对预付消费来说,从2012年起,商务部就陆续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发卡企业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实行资金存管制度,预收资金的一定比例向商业银行存入存管资金……规定很细致,出发点也挺好,但在落实层面却遭遇极大困境。因为,很多预付卡销售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备案,结果便游离于监管之外。源于此,类似的事情便如割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长一茬。故而,如何有效加强监管、规范预付消费,成为亟待破解的现实难题。

  那么,我们该如何更好地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呢?这需要多措并举。一则,应赋予消费者合理的“后悔权”,完善消费举报和投诉制度。对此,不妨参照江苏省消协的规定:办美容美发卡的消费者在交付预付费15日内享有无条件退卡权;二则,消费者个人也应提高风险意识与维权意识,一方面不能“贪图便宜”,另一方面,一旦遭遇权益受损的事情,一定要积极维权;三则,应加大处罚力度。目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罚最高金额是“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这样的处罚太轻了,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则规定,“如商家对预付费消费者的合理要求拒不退款,最高可处10倍或50万元罚款”。由此可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提升议程;四则,应在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让守信者畅通无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眼下,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在充分挖掘消费市场的过程中,预付消费市场大有可为,但我们必须给预付消费加把必要的“安全锁”,如此才能让预付消费市场更好更快发展,迸发出更多更大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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