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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防控采集的个人信息需“疫后即焚”

 2020/05/07/ 21:16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江德斌

  江德斌

  疫情防控期间,出入社区、车站、道路设置卡口以及饭店、商超等公共场所,扫码登记、填写个人信息表已经成为常态,在有效追踪疫情动态、精准防控的同时也带来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担忧。(5月7日《工人日报》)

  依据网络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疫情期间无论是手动填写还是通过健康码收集个人信息,都符合正当、合法、必要原则。可见,基于疫情防控所需采集个人信息,具有法律依据,对此民众也都理解和配合。这些信息涉及个人和家庭的隐私,且都是真实、精准的,一旦出现泄露,将给民众带来损失和困扰,因此有必要对其使用予以规范,并能“疫后即焚”。

  我国疫情防控引入了大量信息技术,比如健康码、人脸识别、手机定位、无接触配送等,这些均需要海量信息支撑,才能实现追踪疫情动态、记录个人出行轨迹、甄别健康状态、精准防控。但是,民众主动或被动扫码登记、填写各种个人信息表,只是为了配合疫情防控,并未将信息的使用权全部拱手让出,应仅限于疫情期间使用,不宜超期限、超范围使用。如果采集者将公民信息用于他处,就属于越界行为,应予以制止。

  众多场所和软件都在收集个人信息,可能会由于保管不善、服务器安全漏洞以及非法转让、提供给第三方用来牟利等,带来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事实上,各地已经出现了相关违法事件。据公安部4月15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对1522名网上传播涉疫情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人员进行了治安处罚。4月19日,山东胶州公安发布,疫情期间因泄露6000余人个人身份信息名单,3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现实中确实存在大量滥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信息泄露不仅使个人信息在网络上“裸奔”,也助推了犯罪。此前,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就非常严重,给民众和社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如今,防控采集的个人信息更精准、真实,其潜在的商业价值更高,可适用于许多领域,对商家的诱惑力极大。

  因此,监管部门应未雨绸缪,及早对防控采集个人信息加以规范,制定严格的采集、使用、保管、销毁等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法律责任,建立信息泄露、传播的防火墙,避免这些信息遭到非法使用。同时,在疫情结束后,应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封存,并依法予以销毁,禁止任何部门、商家私自留存,严禁对信息进行深入挖掘、商业利用,以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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