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谁能想到酒店里的饮料会是屎尿混合的,我没留意还喝了一口,太恶心了。”4月26日,陕西的张先生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反映称,他于4月15日入住成都新都区一锦江之星连锁酒店,次日清晨在房间饮用了一瓶味道刺鼻且颜色浑浊的“饮料”,经检测,其中含有尿素和大肠菌群。(4月28日澎湃新闻网)
对于此事,客人和酒店各执一词。据客人反映,自己第二天早上7点多刚刚睡醒有些口渴,伸手拿起桌上的黄色“饮料”喝了一口,发现味道极其刺鼻,带有臭味。且当时刚起床,窗帘还没有拉开,他没注意这瓶饮料有什么异常。根据常识判断,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
酒店则认为,这瓶不明液体“不是我们放的”,酒店并不清楚其来源,酒店有双重检查机制,但两次检查均未发现这瓶“饮料”,他认为这瓶“饮料”的出现十分蹊跷,目前还在调查中。假如酒店放这种液体到客人房间,等于自找麻烦和自砸招牌,他们当然不愿意如此,酒店的解释也有一定的可信度。
近年来,类似的纠纷时有发生。比如去年12月24日,山东潍坊的马女士在当地一家酒店的房间洗澡时,竟然发现沐浴液中有一只避孕套,而且避孕套展开包裹住了沐浴液吸管,酒店和马女士对此也是相互猜疑。去年8月,南宁一家酒店的客人竟然在烧水壶里发现用过的卫生巾,并且此前不久,同样在这家酒店里,有住客反映喝完水后,竟然在烧水壶内发现袜子。后经警方调查,发现是一名23岁的女子所为。
酒店屡现“恶心门”,最受伤的是广大消费者。一块脏浴巾擦遍杯子和厕所、布草不换留给下一位客人等现象,已让很多消费者外出住宿时,不得不自带拖鞋、浴巾、洁具等物品,既增加了开支,还要承受较重的心理压力。而类似的恶心事件,则在原来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让消费者外出住宿时更加闹心,更没有安全感,也更加不方便。
客观而言,发生类似事件,可能存在酒店以外的原因。比如当前酒店业竞争激烈,不排除有人以此来栽赃陷害,从而打击竞争对手,若如此,肇事者有可能涉嫌陷害或敲诈,酒店理应果断报警。即使并非栽赃陷害或敲诈,仅仅是有人搞恶作剧,此类行为对酒店的生意也会造成重大影响,酒店也应该果断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利,不能双方协商处理了事。
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若酒店的卫生一直过得了硬,管理方面不存在漏洞,别人就没有可乘之机。因此,要避免类似事件成为过去卫生乱象的升级版,酒店除了要搞好卫生外,更需强化对酒店的管理,为客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从而逐渐树立品牌、赢得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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