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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司法为涉疫劳动者撑腰是对公平正义的有力维护

 2020/04/21/ 22:34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张智全

  张智全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萍最近常接到不少新冠肺炎患者相关劳动权益保护的咨询电话:“由于疫情影响,一些企业职工遭遇了无法按时、足额领到工资的现象,更有甚者,由于身处疫情严重地区,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因地域、籍贯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甚至辞退。”随着最高法《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的出台,用人单位随意解聘涉疫员工,则将被套牢法治缰绳。(4月21日《中国青年报》)

  4月20日,最高法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明确用人单位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湖北等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以防控疫情之名解聘涉疫员工,会面临司法的严肃惩处。

  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不仅让一些企业员工不幸感染了新冠病毒或被依法隔离,也让一些企业为渡过经营难关而面临解聘员工的艰难抉择。平心而论,在疫情冲击下,企业解聘员工是迫不得已的行为,只要能够规范在法治轨道上,并无不妥。

  然而值得警惕的是,在这波解聘员工的浪潮中,有少数企业以自救为挡箭牌,对感染新冠肺炎或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任其蔓延,不但会让员工的合法权益严重受损,也让疫情期间稳就业的政策难以落地,最终危及社会的稳定,必须坚决遏制。此番最高法出台司法指导意见,用意正在于此。

  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保障劳动者公平就业、禁止就业歧视作了相应规定。部分企业借口应对疫情经营困难,非法解聘涉疫劳动者,已僭越了法律底线,司法对此应坚决说“不”,依法为涉疫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撑腰壮胆。

  少数企业之所以借防控疫情之名,对涉疫劳动者行非法解聘之实,除了法治意识欠缺和只注重眼前利益外,也与司法对该类不法行为的惩治未能形成常态化有关。虽然目前我国在保护劳动者就业方面有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且在疫情发生后,人社部等职能部门也就保护涉疫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因受制于维权意识不足、维权成本较高等因素的掣肘,涉疫劳动者的依法维权并不顺畅,难以对企业形成有力震慑。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司法应及时对企业非法解聘涉疫劳动者的行为当头棒喝,这既是对企业的法治警示,又是对涉疫劳动者的人文关怀,更是对公平正义的有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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