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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隔离算旷工,旷工就开除”的做法实在不妥   

 2020/04/13/ 20:12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曲征

  曲征

  沈阳,小刘被派到外省出差回来后,社区告知需隔离14天,于是他向公司报告,第二天公司便要求小刘3天内到岗。因需要隔离小刘没能如期到岗,随后公司通知其已被开除,理由是旷工3日。目前,小刘准备申请劳动仲裁。(4月13日中国经济网)

  显然,隔离是为防控疫情的无奈之举,不该算作“旷工”。莫说小刘是因公出差被隔离,即便是因为私事出差被隔离,公司也不能以“旷工”论处。

  众所周知,隔离是有效防控疫情的手段之一。作为企业来讲,对于积极配合隔离的员工,不仅不能以“旷工”论处,还要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员工接受隔离。企业不能紧紧盯住经济效益不放,还要顾及社会效益,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鼓励员工积极配合隔离,就是其社会责任之一。

  毋庸讳言,疫情来袭,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于是有企业便通过降低员工待遇甚至裁员方式来弥补损失,个别企业还想出了裁员“高招”:“隔离算旷工,旷工就开除”,此等“高招”伤害的不只是这则新闻中的小刘。媒体近日就报道,湖北一家三口返回广东东莞,被通知需要居家隔离14天,但隔离期间丈夫便接到公司通知:隔离结束不用来上班了!

  “隔离算旷工,旷工就开除”,这样的企业不仅社会责任感缺失,还有违法之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而这家公司将隔离当旷工并借此开除员工的做法,并未与职工协商,更未经职工同意,显然是违法之举。此外,近日,人社部明确提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显然,这家公司“隔离算旷工,旷工就开除”的做法,也违背了人社部的规定。这种疫情期间千方百计裁员的做法,必须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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