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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丝路话语:减免企业疫情期社保费有多赢的积极意义

 2020/02/19/ 18:44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张智全

  张智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统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部署。会议确定,要阶段性地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面对“疫魔”的严峻挑战,国务院审时度势,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及时调整企业社保缴费政策,不仅彰显了有担当的积极作为,也体现了理性务实的社会治理价值导向。这对确保企业正常经营、促进就业稳定和经济发展、助力防疫阻击战的全面胜利,可谓是一举多赢。

  虽然设立企业缴纳社保费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职工的劳动权益,但基于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促进企业正常经营的考量,企业缴纳职工社保费的比例应控制在合理水平上,才能实现企业、职工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平衡。有鉴于此,企业的社保费缴纳标准需要适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调整,尤其是当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情形出现后,更应对企业的社保缴费标准及时予以减免,以利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就业的稳定。否则,一味死守原有的企业社保缴费标准,就会造成企业正常经营和职工权益保障的“双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企业更关心因开工不足所造成的职工不在岗社保费负担问题,迫切希望政府在这方面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此番国务院对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社保费予以减免,旨在通过合理分摊疫情期间的企业经营成本,无疑让企业对减轻经营负担吃下了“定心丸”,必能助力企业轻装前行,正常经营,促进全社会就业的基本稳定。

  有得必有失。企业社保费负担的减轻,也会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职工利益的重新分配。在企业和职工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社保费缴纳模式下,减免企业社保费,必然导致职工的利益受损,需要政府对此予以兜底保障。值得欣慰的是,此次国务院出台的企业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充分考虑了当前社保基金支付能力充足的实际情况,规定职工可以按原有标准领取社保金,从根本上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企业得利职工权益受损”的不良后果,无疑有助于确保职工的收入稳和人心稳。

  不论是确保企业正常经营,还是稳定职工收入和人心,此次出台的企业疫情期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其最终目的都是为疫情防控增添强力保障。众所周知,千方百计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是阻击疫情的重要环节。只有切实解决了企业正常经营面临的负担,才能实现就业稳和人心稳,从而为战“疫”的最终胜利积累动力,以更大的底气打赢疫情阻击战。在这种角度上,减免企业疫情期的社保费,对确保企业正常经营、稳定就业和打赢疫情阻击战,显然更具有“一子落全盘活”的积极意义。

  当然,好政策落实好还须强化执行。在阻击新冠肺炎疫情已到吃劲的关键阶段,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以抓铁有痕和踏石留印的决心与勇气,精准施策,让这项惠及国计民生的好政策应声而落,促其真正释放出应有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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