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语在哪?
童生
李法明 图
今年1月1日,《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正式实施。根据新规,警示语应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应不小于其所在面的20%,要包含“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内容。新规实施后,《北京日报》记者实地走访发现,一些在售保健品上,警示语要么字体很小,要么位置不显眼,有的则根本没有。
新年第一天,下架所有不符合警示标注新规的保健品,或许不现实,毕竟销售都有周期,商家也有库存。但既然有了新规,今后就要按规定办,如果生产日期在2020年的产品还沿用老包装,显然有故意拖延和变相抵制之嫌。“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对商家来说,放大这样的警示语就像放大烟盒上吸烟者的黑肺、烂牙一样困难,因为会影响销量、触动商家利益。要想新规尽快落实,媒体、公众和相关主管部门都得把眼睛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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