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教师捐款奖励“优秀教师”很不妥当
曲征
近期,百色市田阳高中的老师们收到学校的通知,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学校将开展“奖教助教基金”募捐活动,每位教职工至少捐款100元,上不封顶。据悉,百色教育基金会发起了《奖教助教基金募捐倡议书》,老师们的捐款将用于奖励即将到来的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获表彰的教师。(9月3日中国经济网)
随着教师节的临近,许多地方又要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营造这种氛围没错,借机进行奖教、助教活动也没问题,不过,通过老师捐款的方式来达到这种目的,就说不过去了。
一则,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千千万万的普通教师,没有千千万万普通教师的支撑与陪衬,仅仅依靠极少数的“优秀教师”,撑不起教育这一片天。教师节来临,受表彰、受尊崇的,不仅仅是极少数的“优秀教师”,还有广大普普通通的教师。让广大教师捐款奖励受表彰的“优秀教师”,实际上是以损害多数老师利益的方式来表彰极少数教师,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荒唐可笑。说不定由此会引发“优秀教师”与普通教师之间的矛盾与隔阂,得不偿失。
既然是奖励“优秀教师”,就应该政府出资或者发动爱心企业出资来解决问题,实在没钱,可以发个荣誉证书。
二则,退一万步说,即便是发动老师们捐款,也不能规定数目,更不能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执行”。依据法律法规,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组织与个人都没有权力命令别人拿出钱来“捐助”。强制捐款,有违法之嫌。
以此观之,教师捐款用于奖励教师节获表彰的教师,很是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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