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对霸凌行为说不
史洪举
近日,一段疑似未成年人霸凌的视频引发社会关注。视频中,遭遇霸凌的未成年女生被狂扇耳光且被逼下跪,施暴场面极其恶劣,令人发指。
目前,多数霸凌未成年人的施暴者未满16周岁,甚至未满14周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即便造成严重后果,也无法对其施加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制裁。这种现状助长了施暴者肆意妄为、欺凌他人。其霸凌行为不接受法律制裁,就难以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意识,如此,只会让这些未成年作恶者更加有恃无恐,难以管教。
更让人痛心的是,此类施暴行为的受害者多数系未成年人。如果不以法律之名对施暴者施加惩戒,还可能诱发受害人的私力报复,对社会秩序带来更大破坏。因而,势必正视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的暴力问题,把惩戒未成年人施暴者提上议程。据报道,美国的很多州都规定了反霸凌法,明确了学校的惩罚权,一旦发生霸凌事件,学校就可以及时采取行动。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指出,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具体而言,对向未成年人施暴者必须零容忍,哪怕施暴者也是未成年人。一是赋予学校适当惩戒权,对有暴力、霸凌倾向的学生及时施加管理、教育、批评。二是对屡教不改、多次施暴的情节恶劣者,或者已经辍学的施暴者,转入工读学校,以强力手段矫正其不良行为。三是可以考虑降低施加惩戒的年龄门槛。只有如此,方能让霸凌者有所顾忌,让受害人得到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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