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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打女子案发地店主拆监控 说明了什么

 2019/06/26/ 17:36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马涤明

暴打女子案发地店主拆监控 说明了什么

  马涤明

  25日晚,大连警方经连续工作,将“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记者回访案发现场发现,拍摄案发视频的监控设备已经被拆除。(6月26日澎湃新闻)

  此前就有报道说,警方在事发地路边店铺取走监控记录后,店主拆除了摄像头,并拒绝媒体采访。报道称,他坚决要拆除该摄像头,表示“不想惹事。”

  这家店铺的监控记录了事件大部分经过,为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和证据,功不可没。虽是无意间的客观记录,但民间监控设施已经成为公共管理、社会治安的支持辅件,官方天网工程的有力补充;这种机制提高了公众安全感,而令心怀不轨之徒望而生畏。

  叫人困惑的是,自家监控的惩恶扬善之举,主人好像并无自豪“表情”;而坚决拆除摄像头、“不想惹事”的动作,表达的似乎是一种悔不当初之意:要是没这个摄像头,也就不会“惹是生非”了?

  自家店铺,安装还是拆除监控,都是个人自由。虽说国家和社会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但“勇”不“勇”、“助”不“助”也是自由,而不是义务。店主拆除自家监控,在义务、权利概念上说,一点问题都没有。

  如果没有这个监控,施暴者就可能逃掉。每一个善良的人,都不愿看到任何人遭遇无妄之灾,都希望恶人有恶报——受到依法惩处;当然了,我们没有依据说这位店主就不善良、不希望歹徒早日归案,他只是“不想惹事”。

  谁都明白,有图有真相的监控对于定责止争、确定证据的重要性;谁都不希望,当自己被冤枉、受侵害时,现场无图无真相。但如果人人都不愿自家摄像头“惹事”,而希望自己有“事”时别人家的摄像头“不怕惹事”,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

  坚决拆除监控、“不想惹事”,未必是店主不善良,很可能担心遭致报复,这也提醒执法部门和媒体,办案和报道过程中注意对举报人、证人的隐私保护,甚至给予破案提供有力证据的“有功者”一定的奖励。执法部门只有在保护举报人和证人方面做更多的工作,才能让好人挺直腰杆,堂堂正正地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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