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用户同权应成为运营商底线
冯海宁
近日,工信部、国资委印发《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专项行动的通知》。根据《通知》,移动电话老用户迎来一个新福利。为保障用户自由选择权,两部门要求,运营商严禁限制老用户选择新套餐等行为,切实增强用户获得感。(5月9日中国新闻网)
这一《通知》显然很有针对性。此前,不少消费者反馈,几大运营商很多优惠套餐仅限新用户使用;合约老用户不能随便换套餐;老用户套餐流量偏贵。这被认为是一种“杀熟”,损害了老用户的自由选择权。运营商之所以这么做,是认为老用户“跑不了”,而用优惠套餐来吸引新用户,是为了提升业绩。
尽管近来老用户的待遇确实开始明显提升,如某运营商发起“查网龄送流量”活动,老用户均可参加,网龄越老得到的免费流量越多,但是目前只有部分促销活动做到兼顾老用户,是不是所有新套餐实现新老用户同权,还有待于审视。上述《通知》规定严禁限制老用户选择新套餐,就是要彻底杜绝新老客户不同权现象,以增加老用户获得感。
笔者以为,新老客户同权应当成为运营商的底线。这是因为,首先,新老用户同权是法律要求,不同权就是违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运营商限制老用户选择新套餐,就是限制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对于运营商明显违法的行为,当然需要纠正。
其次,限制老用户不符合提速降费政策精神。近几年来,提速降费整体效果比较明显,让多数用户有获得感。但是,此前运营商很多优惠套餐仅限新用户使用,那么老用户就难以享受到降费红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运营商的这种做法抵消了提速降费的部分效果。上述《通知》提出今年“移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降低20%以上”,要想让全民享受降费红利,必须严禁歧视老用户。
其三,限制老用户选择新套餐不符合国企形象。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虽然也是企业,作为企业追逐利润很正常。但是国企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应承担比其他企业更多的社会责任。而且,任何一家国企都有义务维护国企形象。从这个角度来说,运营商限制老用户选择新套餐等行为,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打了折扣,也会影响国企形象。此次国资委介入恐怕也是为了维护国企形象。
另外,运营商限制老用户选择新套餐等行为,并不利于做大电信市场乃至大消费市场“蛋糕”。如果新套餐只为新用户而定,意味着老用户只能使用流量偏贵的套餐,这就会影响老用户电信消费和其他消费动力,因为使用优惠套餐或者享受降费,才能刺激老用户更多消费。也就是说,运营商为了一己私利,会影响我国电信市场甚至大消费市场的整体利益。
所以,两部门要求运营商严禁限制老用户选择新套餐等行为很有必要,这是保障用户平等权、自由选择权的重要举措,同时也能让新老用户共享提速降费红利,而且还有利于改善运营商形象。不过,只简单严禁限制老用户选择新套餐还不够,还要对市场加强监督监管,并鼓励用户投诉,对于仍然限制老用户权益的行为,应该在国企考核中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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