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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短乘长”不能损害正常购票者权益

 2019/05/06/ 07:55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张国栋

买短乘长”不能损害正常购票者权益

  张国栋

  据报道,五一假期,因部分旅客“买短乘长”,导致两趟列车超员,正常购票乘客无法上车,引发网络热议。就此,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歉意,将采取有效措施更好地改进假日运输服务工作。(5月5日《新京报》)

  按照现行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相应条款,“买短乘长”或称越站乘车并未被完全禁止,事实上,这也是一个方便乘客的人性化政策,目的在于最大程度满足乘客的出行需求。但也应当看到,“买短乘长”会导致正常购票乘客无法上车就非常不妥,起码有违政策初衷,给客车运行秩序埋下了隐患。

  常识是,在平时,铁路部门给“买短乘长”者补票,是满足部分乘客临时变更行程的应急措施。但照顾部分乘客需求绝不能以损害提前购票乘客的乘车权益为代价。毕竟,按照规则,和上车补票相比,提前、正常购票者应该享有乘车优先权。

  “买短乘长”者一座到底,正常购票者被无端“排挤”,既不符合逻辑,更不符合公众预期,亟待对症下药,加以改观。

  进而言之,“买短乘长”既需灵活处理,更需明确刚性前提。其纵然是种人性化政策,也不能以损害正常购票者权益为代价。比如长假出行高峰时,这样的人性化政策还是否完全适用?会不会带来一些不该出现的“后遗症”?有关部门必须审时度势,未雨绸缪,提前明示,以确保列车运行安全,确保乘车权益的先来后到,要把这些刚性事宜提前清楚,把问题解决在事前,而不是等到“出事”了,才无可奈何地给正常购票者退票了事。

  其实,旅客自购买车票后,事实上就已与铁路部门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因为铁路部门的原因,导致旅客没有按时乘坐火车,系铁路部门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只是简单地退票、致歉了事。

  按规则办事,既是旅客的责任,也应是铁路部门的管理原则。未来,铁路部门应规范各种“买短乘长”行为,制定好关于节假日客流高峰相关预案,建立更加精准的售票系统,切实改进假日运输服务工作,以更好满足和提升民众的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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