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式”仿古建筑是对历史文化的不尊重
汪昌莲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隋唐洛阳城遗址的西南端,建起了一座仿古角楼。据了解,它的建设并未得到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在近处看,角楼上还设有推拉合金窗户,看上去同现代小区里门卫室的窗户差不多。这种仿古建筑,能否展示隋唐洛阳城的历史风貌?(4月15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城镇化和特色小镇建设就是大拆大建,或拆旧建新,或盲目仿古,在畸形的“经济繁荣”中,不惜毁掉先人留下的历史文化之根。比如,在河南洛阳,在设计方案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隋唐洛阳城遗址的西南端,建起了一座仿古角楼。对此,专家指出,已经建造的仿古角楼,没有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也没有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属于违法建筑。
然而,盲目仿古,即使不是违法建筑,也与现代社会价值取向和文化信仰格格不入。此前据媒体报道,位于四川成都市成华区的仿古特色街区龙潭水乡,投资巨大,占地面积达220亩,历时4年打造,清一色江南仿古式建筑,曾被誉为成都的“清明上河图”。刚开业的时候,很热闹,不少游客慕名而来。但好景不长,如今,绝大多数商铺纷纷关门,平时游人很少。花巨资打造的仿古小镇,几乎成为一座空城,不仅影响城市形象,更会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
不可否认,随着时代的发展,对隋唐洛阳城进行一定的保护展示,有一定必要,但必须经过多方论证,听取专家意见,能够有一个好的方式展示历史文化风貌。再看河南洛阳建“合金式”仿古角楼,可以说是一座“伪古建筑”,不仅属于违法建筑,而且会让人们认为,唐代的角楼就是这样,产生误导作用。遗址保护需要探索多种途径,并进行正向引导,而不是盲目仿古复建。
换言之,“合金式”仿古建筑,是对历史文化的不尊重。这显然值得地方政府及文物部门反思。首先,应尊重历史特性,继承有形的历史遗迹,以免沦为标准化、缺乏特色、少人性化的单纯物质空间。同时,尊重小镇及古建筑现有格局,既不能盲目拆旧建新,使原有的古建筑失去了特色;又不能盲目仿古,建设一些与地方文化不协调的“伪古建筑”。特别是,在文化遗址保护的问题上,既需要专家指导和公众积极参与,也需要地方政府坚守尊重历史文化的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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