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时评  >  每日论谈

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岂能无视法律

 2019/03/28/ 17:56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张海英

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岂能无视法律

  张海英

  买回来智能电视机,一开机就被广告“骚扰”,这是最近许多消费者共同的经历。近日,记者采访发现,市面上主要品牌电视机在开机后均会自动播放视频广告。其中,部分品牌电视去除开机广告存在困难,有的品牌电视机的开机广告无法消除。(3月28日澎湃新闻)

  其实,2016年就有部分品牌智能电视统一播出开机广告,时长10秒钟。而今,不仅更多品牌智能电视涉及开机广告,而且广告时长也增加到20秒钟。如果不对这种现象进行规范,还有可能变本加厉,无开机广告的电视厂商也开始播广告,广告时长还可能更长。

  尽管广告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但看不看广告应该由用户自己来决定。也就是说,智能电视可以播放开机广告,但前提是由用户来决定看不看广告。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大部分电视开机广告都是强迫用户来看,这显然侵害了用户权益,也损害了电视厂商形象。

  电视厂商之所以这么做,一种说法是为用户好。理由一,智能电视开机启动需要一定时间,为缓解开机时短暂黑屏、画面枯燥乏味带来的不适而插入了广告。理由二,这部分经营所得是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多优质的免费内容。理由三,开机广告降低了用户的购机成本。

  但是,即便是为用户好,也应该重视用户感受、尊重用户权利。2017年一项调查显示,九成消费者反映深受其扰;超六成被调查者厌烦电视开机广告。可见,电视厂商为了盈利根本不顾用户感受。另外,厂商还有一种说法是,中国法律亦未明确禁止电视机植入广告。

  果真没违法吗?《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显然是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但却无法一键关闭这种广告。

  可见,开机广告无法消除已经违反《广告法》。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而这类电视的详情介绍页面中没有明确标明该电视开机时带有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对于这种无视法律的现象,有关执法部门不能熟视无睹。根据《广告法》规定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规范电视开机广告的有效办法之一是依法对违规厂商开出罚单,包括责令改正和罚款。

  由于电视开机广告无视消费者知情权、强迫消费者看广告,损害了非特定消费者权益。消协组织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违规电视厂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用法律手段促厂商改正。

  另外,工信部门和广电部门还应该完善智能电视相关标准,既要求在相关资料中标明这种电视开机时带不带广告,若带有开机广告必须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既然法律已有相关规定,消费者也极不满意,相关行业标准应按照法律要求和消费者意愿进行完善。

  表面上看,电视厂商通过开机广告获利了,但损害用户权益则影响企业口碑,权衡利弊,或许损失更大。希望相关电视厂商都做聪明的、守法的市场主体。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