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票坐票同价不合理” 应抓紧解决
张贵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副主委郭乃硕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切实提高高铁配套服务质量的建议”。其中提到,考虑到乘客过多的问题,发行一定比例的站票可以理解,但是站票和坐票的价格依然相同,就显得不太合理。(观察者网 3月10日)
“站票坐票同价不合理”,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长期以来备受公众关注和诟病,不仅高铁服务,普速列车也一直存在这个问题。如早在2013年,相关调查便显示,79.1%的网友支持火车站票实行半价;18.3%的网友认为,站票不一定半价,但要低于全价。
“站票坐票同价”之所以会被普遍认为不合理,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种规定明显不合乎“优质优价”、“性价匹配”的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同样的票价所购买到的服务待遇存在明显差别,显然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但遗憾的是,尽管“站票坐票同价”的不合理不公平性十分明显,且一直饱受诟病,问题却一直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虽然此前,铁路部门对此也有所回应,并进行了一些辩护。如在2014年,铁路总公司曾表示,之所以施行“站票坐票同价”,是因为“不管是有座还是无座,铁路部门付出的运力成本是一样的”。但这样的说法,显然没有什么说服力。——坐票和站票的运力成本或许确实是一样的,但除此之外的其他成本,如所提供的座位等服务设施成本,显然不可能是一样的,否则,高铁上的“一等座、二等座、商务座”,普速列车上的“硬座、软座、硬卧、软卧”之间,岂不同样也是“付出的运力成本是一样的”,同样也应“同价”才对?
笔者认为,无论是从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保障旅客福祉,还是从充分彰显铁路部门的承诺“持续提升服务品质”的角度, 对“站票坐票同价”问题,都不宜久拖不决,应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即便确实一时难以解决,铁路部门也应给出更具公信力的解释,以便取得公众的充分谅解。
相关新闻
- 2019年03月08日【两会热评】“先赔付后查实”或是治理旅游宰客好办法
- 2019年03月08日【两会热评】越到关键时候越要“响鼓重锤”
- 2019年03月07日【两会热评】落实“携号转网” 需彻底破除人为障碍
- 2019年03月07日【两会热评】乐见“铁公鸡”与“铁算盘”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