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时评  >  甘媒视角  >  其他媒评

做好垃圾分类 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

 2019/01/11/ 10:43 来源:兰州日报 何晓瑄

做好垃圾分类 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

  何晓瑄

  《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办法》规定,今后我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住宅、商业楼宇等区域将分类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场所、城市道路等区域也将分类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人人都知道,垃圾分类是件好事,这不仅仅是简单的物理拆拣,更指向生产生活观念的变迁。垃圾分类集中体现了人与环境的和谐关系,并与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法治精神、环保意识、自律意识等密不可分。在我国,垃圾分类已经倡导多年,公众也经常在不同场合闻睹有关垃圾分类的各种宣传,各地也推出了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活动。但令人遗憾的是,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并不理想。一方面,我国600多个城市中,近三分之二的城市被垃圾问题所困扰,堆存的垃圾总量达70亿吨,垃圾已侵蚀掉我国80万亩的土地,其对大气、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和大量滋生的蚊蝇传播的疾病,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堆积如山的生活垃圾,如果得不到科学、有序的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势必造成环境污染,危及城市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常见到行动就是设置一个写着“可回收”“不可回收”的垃圾桶,前不见分类者,后不见分类处理者。可以说,问题不在一处,而在全流程。比如说,前端分类了,但是垃圾运送到垃圾压缩站仍是“一锅烩”,最终运往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还是“大杂烩”,无法再处理,前功尽弃,只能老调重弹,收效甚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市出台的《办法》给出了答案:生活垃圾在收集时要严格执行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收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在分类投放后及时收集转运,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在运输时也要做到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等等。同时《办法》还要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监管等环节都将实行责任人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将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处理。

  未来学家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曾预言:“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计算机革命之后,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又一次浪潮,将是世纪之交时要出现的垃圾革命。”可以说,今天的垃圾,就是明天的资源,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80%以上可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垃圾资源化处理的前景十分广阔。可以说,处理得当,分类科学,垃圾就能变废为宝。当然,垃圾分类也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其中一部分,这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也是需要全民共同参与的事。现在人类社会高度文明,谁愿意生活在一个连垃圾分类处理都搞不好的城市,哪一个企业、投资商又愿意来这样一个环境中投资?只有我们每一位市民从一张废纸、一个塑料瓶做起,让好习惯成为自觉行为,才能使垃圾分类真正融入我们的生活,才能让这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坚持下去并越做越好。推广垃圾分类,短期看虽然耗费了我们的时间,长期看是大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作贡献,有助于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从而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