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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应介入“天价掏耳朵费”

 2019/01/09/ 14:37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史洪举

监管部门应介入“天价掏耳朵费”

  史洪举

  1月5日,福州陈女士称,陪丈夫到福州鼓楼医院掏耳朵时,遭遇近1700元天价掏耳费。对此,医院宣传科张科长称,患者接受了双耳内窥镜的检查,在内窥镜下,帮他清洗了耳道异物,针对这个炎症,医生给予了微波还有半导红光的物理消炎治疗。而福州某公立医院医生介绍,掏一下耳朵也就100多块钱,如果有炎症有痛有发炎的话,就做一下治疗也花不了那么多。微波半导体红光的物理消炎治疗方法为民营医院特有。(1月8日《新京报》)

  掏一次耳朵费用1700元,绝对算得上天价了。虽然涉事医院回应称,使用了“微波半导体红光的物理消炎治疗”这以高大上的方法。但再冠冕堂皇的说辞,都难以掩饰这一收费的不合理。

  正如报道指出,在公立医院掏一次耳朵的费用不过100多元,即便有炎症需要消炎的话,也花不了多少钱。由此可见,“天价掏耳朵”,存在着虚构事实、蒙蔽患者的重大嫌疑,监管部门对此不能坐视不管。

  一般来说,患者到医院就诊,医生在做某项治疗前,会向患者或家属告知相关风险和应知事项,在患者询问时,或者做特殊治疗时,也应告知大概的医疗费用,以满足患者的知情权等基本权利。对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除非在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纵观报道可知,在涉事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特殊治疗前,既没有明确告知医疗费用,也未征得同意。虽然该医院回应称,对患者的耳朵炎症进行了“微波还有半导红光的物理消炎”治疗。但是,如果该治疗方法属于常见的治疗方法,该医院就没有理由收取天价费用;如果为特殊治疗方法,无疑应该征得患者同意。

  由此可见,涉事医院很难为其天价收费自圆其说。特别是,这种“高大上”的治疗,是否经过了临床实验,是否取得了行业内权威专家的认可,或者说,该治疗方式本来是不是一种经过刻意包装,专门收取患者钱财的幌子,都需要监督管者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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