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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前教育立法托底“幼有所育”

 2017/12/04/ 14:38 来源:光明网

让学前教育立法托底“幼有所育”

  作者:高亚洲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立法与改革相伴而生,而改革往往意味着“啃骨头”。近日,针对幼儿园虐童事件频发,针对学前教育这块硬骨头,教育部正在就学前教育立法进行调研,已经启动程序,为学前教育依法办园、规范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仔细回溯关于学前教育的法治建设,从广义上讲,立法工作早就有所展开,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从地方层面都有相关的法规建设。只是,这些法规建设,目前只停留在规章制度层面,“立法”主体,最高层级也只是到国务院。换句话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从国家层面专门针对学前教育的单独立法。

  探究从国家层面对学前教育进行统一单独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实并不复杂。从法治建设层面说,推进单独立法,对建设现代法治社会的意义无需多言;从现有的立法基础来讲,“全面二孩”政策下制造了学前教育的旺盛需求,而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此前的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已为立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和法律基础。

  当然,最核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于,学前教育,作为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作为国家教育战略和人口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仍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一环。“幼有所育”,仍是民生乃至社会的一个痛点。而这,是学前教育单独立法的最大立法基础。

  对学前教育的单独立法呼吁,已经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并且进入了国家顶层设计的视野:在今年年初教育部公布的工作要点中,“启动学前教育立法”已赫然列入其中。

  必要性、重要性念兹在兹,相关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到底意味着什么?它将如何破解所谓的体制机制问题?要回答这些问题,仍需回到学前教育本身上来。

  成为痛点的学前教育问题出在了哪儿?教育资源的不足、分配不均、发展参差不齐,是可以想见的原因。但若继续向前追溯,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与运行保障机制、办园体制、政府职责担当的不足甚至缺失,成为有识之士口中的“积弊”。而从更深层次的原因看,还是在于缺乏从制度层面对这些现实障碍进行破解的立法努力。

  只有通过立法,才能将学前教育置于成体系的教育格局中,明确它的公益属性,进而明确政府在其中的职责担当;只有通过立法,才能在财政投入、地域均衡、教育质量标准、师资培养等方面,建立统一、规范的长效机制。诚如论者所言,未来的学前教育立法,至少要明确三个问题:一要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二要解决国家教育体系当中学前教育所处的地位问题;三要在学前教育的体制问题上真正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合力作用。

  总而言之,推进学前教育立法,既是法治建设的必要,也是现实背景的一种倒逼。在可预期的未来,作为“幼有所育”的保障托底,学前教育立法,将从提出走进现实。不过,仍需提醒的是,徒法不足以行,学前教育能否不再成为国人痛点,一部单独立法的法律能否真的药到病除,仍在于执法层面能否让法律“带有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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