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湟源县一名交警在事故处理完一个月之后没有退还扣留驾照,当事人多次索要无果,最终用二百元钱“赎回”了自己的驾照。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8日上午,湟源县公安局作出对协警员董某某辞退处理的决定。
不到一天的时间即决定辞退涉事协警,湟源县公安局的“闻过则改”也够神速和坚决的了,但无论怎样我们又无法为之欣慰,因为在如此急吼吼辞退涉事协警的背后,则是变相隐匿证据,在事情的查处尚未水落石出之时,却这般尽快让“前台演员”退场,“导演”之用心可谓昭然若揭。
倘若这个涉事的协警不被立即辞退,那也就意味着围绕他的调查还在继续,尤其是作为一个没有执法权的协警是不可能单独“作案”的,必然有交警的撑腰或合作,甚至还有更大范围的潜规则,查处者理当将那个涉事协警继续留在岗位上接受调查,进而“挖出”帮凶抑或真凶。可是,一旦火速辞退他会是什么情形呢?那会是此人迅速人间蒸发,不仅外界再也找不到他,而且调查者也会以此人已被辞退为由停止调查,并草草下结论是“此人一人所为”,令外界无法再探问事件真相,特别是行业内的黑幕。
令人愤怒的是,类似一出事就辞退临时工的做法,居然成为若干执法机关久试不爽的危机公关伎俩。辞退临时工屡屡成了缓兵之计,甚至就是暗度陈仓,也才使得这一招久试成功,不但涉事单位几乎没有任何损失,就是被辞退的临时工也不见受到多大的“伤害”,背后的弥补近乎于交易,单位和临时工谁也不吃亏。但最终吃亏的还是被执法犯法者侵害的群众,以及还对相关查处者抱以期待的公众。而要终止这样的愚弄公众和破坏公正的行为,唯有建立起足够的领导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即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不管是否辞退涉事人员,所在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均要接受严肃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以此减少那种靠辞退涉事临时工逃避责任追究的虚假查处行为继续招摇过市。选自《南方都市报》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