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春华:河北官二代撞死女大学生,折射出来的社会无奈
作者:汪春华
一场对“官二代”的讨伐正涌聚于各大网络论坛——16日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校区易百超市门口,一辆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撞倒两名穿着轮滑鞋的女生后,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燕赵都市报》10月18日)。但该李姓年轻男子却高喊“我爸爸是李刚!”
看完这则新闻,我真的很辛酸。犯下交通肇事罪与你爸爸是谁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吗?
或许在年轻的当事人短暂的生命中,“我爸爸是李刚”这句简短的台词早已成为了他的口头禅,或许这句口头禅伴随着他在过去许多年的日常生活中享受到了太多的便利,屡试不爽,所以才导致他在撞死人后,依然迷信这句口头禅还能奏效。
他当时的思维逻辑很简洁,因为他认为他的车被学生和保安拦下的原因,只是因为对方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李刚”,因而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声明自己的父亲是谁。这种认知的危险性在于,他在做任何出格的事情的时候,他对自己受不受到法律追究的界限和分水岭,仅仅理解为告不告诉执法者自己的爸爸是谁。
应该说,官二代的这种胆量未必能说明他的父亲真的是一个很霸道的人,只能说明官二代们自己内心的心理优势在作祟。按常规,即便我们每个公众自己的子女真正犯下了滔天大罪,似乎于情于理谁都很难真正做到袖手旁观,而不去作出一点徇私的举动,这基于人的亲情带来的一种私心。肇事当事人,就是抓住了这一心理,才迷信自己的父亲一定会帮自己来摆平此事。
只是,官二代为何为如此相信自己的父亲有那么大的能耐,甚至连撞死人后,都没有一丝恐惧。这不能不说是他们本人在平时长期享受和行使特权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对权利的深信不疑和思维定势,这种深信不疑使得他们丝毫无法去怀疑还有他们的特权解决不了的问题。
“我爸爸是李刚”,这句话其实还从侧面折射了老百姓对权利的害怕与畏缩,所以才让官二代这种居高临下的心理优势产生了土壤。他的爸爸是李刚,但当我们的爸爸不是李刚的时候,难道就意味着注定要任人凌辱和宰割?难道我们的爸爸不是李刚,就意味着连一点小小的生命权都随时可以无奈地被人给剥夺。
我宁愿相信这是一个个例,如果真的有更多的官二代滋生了这样的思想,那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种无言的伤害。对法律是一种轻蔑。
我不奢望官二代在社会上的地位和普通人完全平等,但我更不愿意看到官二代在心理上和普通人有着恍如天地之隔般的优越感,这不光玷污了他们自己,也是往自己的父辈脸上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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