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时评  >  每日论谈

熊伟:处理选举纠纷当遵守法定程序

 2010/08/19/ 15:29 来源:人民网-新京报

  因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房山区城关街道饶乐府村村民发现公开计票的选票数量比收回的有效选票数量少了52张,并可能影响选举结果(候选人宋某得票1025张,只差5张票就可过半数当选),村民要求公开验票,遭拒后,村民围住村委会大院,并追至京周公路,欲阻止民警带走票箱,结果反被指涉嫌扰乱交通秩序和公共秩序,陆续有8名村民被刑拘(见昨日《新京报》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细化程序规定是本次修法的重点。饶乐府村换届选举纠纷,正好提供了一个鲜活的个案,告诉公众:不按照法定的程序实行选举和处理选举纠纷,将影响村民自治的依法实施,并激化社会矛盾。

  村委会换届选举由谁主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对保证村委会换届选举公正至关重要的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等选举工作人员如何产生?《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三)确定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及其他选举工作人员”。第二十三条规定:“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立即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但我们从报道的一个细节看到:“与以往不同,整理后的选票没有全部堆放在桌子上,而是被放到了另一个敞口的大纸箱内,工作人员从纸箱里取票唱票”。没有按法定的程序严格计票,这就为选举纠纷埋下了隐患。

  因村民发现公开计票的选票数量比收上去的有效票数少了52票,有村民认为,宋某只差几票就可过半数,其中可能包含有投给宋某的票。村民怀疑有人捣鬼,要求工作人员将选票全部取出,当着众人的面重新查验。但该请求未获得选举工作人员同意”。

  应当说,村民的要求是合理的。按照《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中包括“受理有关选举工作的申诉”。但如果村民选举委员会不履行职责,村民是否可以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这符合村民自治精神,但相关法律法规却没有明确规定。这是一个漏洞,对此,“村组法”修改应给予关注。

  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政府选举办公室的关系应如何定位?《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条规定:“区、县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指导选举工作的具体实施”。这就是说,政府选举办公室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是“指导”关系,政府选举工作人员不能包办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具体到饶乐府村选举纠纷,没有经过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民警是不能将选票箱抱走的。

  饶乐府村选举纠纷,提醒《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改至少应关注下述程序性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应一人一票选举产生;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等选举工作人员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立即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当众开箱,清点并报告选票数量;选举工作结束后,选票应由村民代表会议存档保管;出现选举纠纷时,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处理。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