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时评  >  财经时评

杨凤霞:这年月流行“加薪”吗

 2009/11/27/ 15:31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杨凤霞

  财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扬子晚报》11月26日)

  如此一来,工资总额必然上涨,那岂不是“加薪”了!前几天有报道说,南方人才市场、广州人力资源管理学会、广州市人才研究院日前联合发布了《2009年度广东地区薪酬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显示:去年平均薪酬下降明显的金融行业回升迅速,月工资达4774元,重新占据排行榜头名;而在被调查的深圳、广州、中山、佛山、珠海、东莞、惠州、潮汕地区在内的城市平均薪酬排名中,深圳以4263元居第一,广州以3942元居第二,潮汕地区居末位。

  当时看了这则新闻感到很奇怪,广东省统计局11月2日公布的前三季度广东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情况显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845元,同比增长10.8%。而这一下怎么变成4000元左右了呢?原来,人家把公积金加进去了,这样一来,数字可就好看多了!

  那个《2009年度广东地区薪酬调查报告》的“加薪”还不过是粉饰太平而已,将福利补贴纳入工资总额,可就没那么简单,因为这涉及真金白银。例如,在一家文化公司工作的张小姐,公司每月发给她1400元的交通、通讯补贴。根据新的规定,这1400元补贴今后将要和她的5000多元的工资收入合并缴税。这不仅仅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增加,因为工资基数增大了,相应的“五险一金”的扣款也就增加了。这样,尽管表面上“加薪”了,但你每个月拿到手的钞票肯定减少了。

  而这一“加薪”确实是大有好处的。最直接的是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加了,“五险一金”的收入也增加了。捎带还有,“平均工资”就更好看了——我们的工资收入看来又要“被增长”了。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