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正洲
近日,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全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会议上提出,决定在开发区建立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即在经开区企业中试行每月1日至20日为“宁静日”,在此期间,拒绝针对园区企业的一般性行政执法检查(公安、环保部门办案等特殊情况除外)和参观等。 (据《成都晚报》)
作为湖南省十大重点开发区、国务院批准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开发地区,长沙市经济开发区内的一些园区企业尚且承受着令其疲于应对的行政执法检查,不难体察到非开发区企业承受的来自行政执法部门的纷繁检查苦衷。园区企业有开发区管理层体谅下情而为其出台保护政策,众多的非园区企业呢,又有谁来给他们营造宽松的创业氛围?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老三乱到“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的新三乱,有关部门持之以恒地在整顿,舆论口诛笔伐地抨击,但在现实情景中,不一而足的检查、参观仍层出不穷,为了应付这些大都有些“来头”的例行公事,企业管理层只能将企业的生产、经营大计暂抛脑后,劳力费时地迎来送往。在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理念业已成为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至理名言的语境下,随意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式的“检查”,只能让企业支付更多无谓的社会成本。
秉承依法行政原则而展开的执法检查是必须的,这种检查有益于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劳动者权益。但是,过多过滥的无谓检查,却是构建公正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敌。按说,企业产品的优劣、经营的好坏,原本都是可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机制来检验、体现的,市场会是任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终极评判者。而名不副实的检查泛滥成灾,只反映有关部门那种行政管制代表一切的计划经济思维还在潜滋暗长,不能一日而尽绝。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期待政府的,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强化社会管理与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这就是长沙市经济开发区设立“宁静日”制度虽有越权之嫌,却依然可感其中的警示意义所在。